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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收入12万者自行申报不会重复缴税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法制日报 点击数2522 更新时间:2007-03-18 20:24:21 文章录入:hxs 责任编辑:hx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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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2006年收入超过12万元者必须于今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到当地地方税务局办理自行申报。新规定出台后引起了各界的广泛关注,很多年收入超过12万的纳税人担心申报会多缴税。3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做客央视社会与法频道《大家看法》两会特别节目《互动在12》时表示,自行申报既不是一项调查也不是备案,就只是申报,不会重复缴税。 国家税务总局最新统计:52万人完成自行申报 歌手尹相杰目前已经到税务机关完成了自行申报。但是他对为什么要进行个税申报还不十分清楚。他特意打来电话询问关于个税申报的问题。 国际税收情报交换掌握国外涉税信息 由于是自行申报,也有人担心税务机关无法掌握个人准确的收入信息而导致该纳税的人却没有纳税。王力透露,税务机关已经掌握了2000多万由单位代缴税款的人的信息,并将通过国际税收情报交换来掌握我国公民在国外的涉税信息。 中外企业将实现平等纳税 王力副局长说:“企业所得税法的通过和实施不会对吸引外资带来影响。”他解释称该法对内资企业是减轻税收负担,对外资企业税负将略有上升。“但这次在研究和通过新税法的过程当中,实行了对原来享受低税率和定期减免税优惠的外商投资企业采取了一定期限的过渡优惠措施,所以不会对其生产经营带来大的影响。”他说,外商到中国来投资看重的是中国稳定的政治局面、良好的经济态势、广阔的市场和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以及不断完善的法制环境和服务,“这些才是吸引外资的主要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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