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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收入12万者自行申报不会重复缴税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法制日报  点击数2522  更新时间:2007-03-18 20:24:21  文章录入:hxs  责任编辑:hxs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2006年收入超过12万元者必须于今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到当地地方税务局办理自行申报。新规定出台后引起了各界的广泛关注,很多年收入超过12万的纳税人担心申报会多缴税。3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做客央视社会与法频道《大家看法》两会特别节目《互动在12》时表示,自行申报既不是一项调查也不是备案,就只是申报,不会重复缴税。

  国家税务总局最新统计:52万人完成自行申报

  歌手尹相杰目前已经到税务机关完成了自行申报。但是他对为什么要进行个税申报还不十分清楚。他特意打来电话询问关于个税申报的问题。
  王力副局长解释称,自行申报是年所得达到12万元以上的个人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自行申报不会再多缴税,也不会重复缴税。“如果你已经按照规定扣缴了,就只申报。如果平时有应该扣而没有扣的税款,在年度办理申报的时候,只要如实地申报收入的情况,把税款补足已经就行了,税务机关既不加收滞纳金,也不罚款,更不会作为偷税处理。”
  王力透露:截止到3月13日,全国已经有52万年所得达到12万以上的个人,办理了自行纳税申报。

  国际税收情报交换掌握国外涉税信息

  由于是自行申报,也有人担心税务机关无法掌握个人准确的收入信息而导致该纳税的人却没有纳税。王力透露,税务机关已经掌握了2000多万由单位代缴税款的人的信息,并将通过国际税收情报交换来掌握我国公民在国外的涉税信息。
  王力介绍,税务机关可以从代扣单位得到个人的明细申报信息,“到去年年底,全国各地税务机关已经为2000多万纳税人,通过单位对他的收入进行代扣代缴”。同时,税务机关也将对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人群开展专项检查,“特别是一些垄断行业,同时还可以通过检举人提供的检举信息进行分析检查”。
  今年是第一年要求个人自行申报,“有一部分纳税人还没有养成自行申报的习惯”。王力称税务机关将加大宣传的力度,“对重点单位和人群,将由税务机关点对点地发出自行纳税的提醒函”。

  中外企业将实现平等纳税

  王力副局长说:“企业所得税法的通过和实施不会对吸引外资带来影响。”他解释称该法对内资企业是减轻税收负担,对外资企业税负将略有上升。“但这次在研究和通过新税法的过程当中,实行了对原来享受低税率和定期减免税优惠的外商投资企业采取了一定期限的过渡优惠措施,所以不会对其生产经营带来大的影响。”他说,外商到中国来投资看重的是中国稳定的政治局面、良好的经济态势、广阔的市场和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以及不断完善的法制环境和服务,“这些才是吸引外资的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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