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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雄善为南平实验小学“3.23”恶性杀人案被害人亲属代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作者:胡雄善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5486  更新时间:2010-04-08 13:47:05  文章录入:hxs  责任编辑:hxs

 

胡雄善为南平实验小学“3.23”恶性杀人案被害人亲属

 

代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今天上午八点,郑民生故意杀人在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本案合议庭由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许寿辉、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史毅芳、审判员张春梅组成,许寿辉担任审判长。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涛、检察员官卫东、代理检察员胡敬春出庭支持公诉。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福建国富律师事务所南平分所律师胡雄善、福建武夷律师事务所律师汤瑞昌,经南平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接受陈XX、范XX等十六位原告人(八位被害小学生的父母)的委托,作为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参加本案诉讼活动。

法庭审理后,经合议庭合议,并经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当庭作出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郑民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庭同时就附带民事部分作出宣判,关于原告人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法庭认为虽然合符情理,但是无法支持,其他诉讼请求全部予以支持。

被告人郑民生在庭上毫无悔罪之意,一审宣判后当即表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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