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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福建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作者:hxs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680  更新时间:2012-08-04 16:34:44  文章录入:hxs  责任编辑:hxs

2012年福建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907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778.60元/年(死亡、残疾赔偿金);
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661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540.90元/年(被扶养人生活费);
三、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38989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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