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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观察)实话真说:结果学法律的大学生毕业后首先选择的是律师,最后才是检察官、法官
作者:刘佑生  文章来源:检察日报  点击数1887  更新时间:2005-03-13 22:56:30  文章录入:hxs  责任编辑:hxs

今年,我又在湖北代表团听代表审议“两高”报告。突出的感觉是,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提高了。现在,代表、委员审议讨论“两高”报告,大都作过专门调查。我带着这样的印象回到单位,浏览了当天的媒体,更坚信了自己的判断。

比如,许多代表、委员说到基层检察院、法院人才奇缺,生活困难。光这样说只有感性认识,为了使这一问题引起高度重视,有的代表、委员开会前作了专门调查。由此,许多代表、委员认为,从2002年起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方向是对的,但对西部和少数民族地区要采取灵活政策,现在出现了一个怪圈,通过司法考试的不愿报考检察院、法院,不愿当检察官、法官,而宁愿当律师。有的代表还感慨地说,一个学法律的毕业班,老师问谁愿意当检察官或法官,结果无人举手。

我认为,这类问题的实质是检察官、法官的待遇过低。同一个班学法律的同学毕业,由于选择工作的不同,收入高低相差十几倍甚至上百倍,结果学法律的大学生毕业后首先选择的是律师,最后才是检察官、法官。

谈到检察官的生活困难,贵州省铜仁地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艾北方委员说,他的老朋友——全国模范检察官、贵州省检察院铜仁分院原副检察长廖兴国,2002年10月11日在办案中以身殉职,年仅46岁。“过去我对他的家庭不是很了解,他从来也不说,但是在他去世后,看到他家的状况,我非常惊讶。廖兴国的父亲年逾八旬,母亲患骨质疏松症,行走不便,妹妹自小双目失明,妻子是一家特困企业的下岗职工,女儿刚上大学,7岁的侄儿寄养在他家。这个七口之家上有老,下有小,就靠他的工资收入来支撑。廖兴国正直廉洁,却穷困潦倒。平时只穿一件灰白的风衣。”说这些话的时候,艾北方委员的眼圈是红的,对此我深有同感,廖兴国的生活状况是很有代表性的,一些生活在基层的检察官,特别是西部地区的检察官,生活是很艰难的。

当然,也有一些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了解不够。我注意到今天的《新京报》发的一条消息。昨日下午河南代表团的薛景霞代表向贾春旺检察长提出一个“常识性”问题:“贾检,不好意思,我想问一下,反贪局是不是归你们检察院啊?”贾春旺检察长笑着说:“正好我们的反贪总局局长在场,请他回答。”于是,参与旁听的高检院反贪总局局长向代表解释了反贪局是检察院的内设机构。

我认为,这个小故事说明,我们检察院的职能一些代表、委员还不大清楚。检察机关不仅要会办案,而且应该利用现代传媒大力传播检察知识,使代表、委员了解检察工作,了解了才能更好地监督检察机关秉公办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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