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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问嫌疑人将全程录像 明年全国所有检察院施行 | ||
作者:责任编辑:唐述权 文章来源:人民网 点击数1669 更新时间:2005-09-10 20:54:30 文章录入:hxs 责任编辑:hx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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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消息 记者9月8日从全国检察机关第六次反贪污贿赂侦查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年底前,我国各省级检察院、中东部地区的分市院和西部地区省会城市院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将实行全程同步录像,其他检察院将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到明年年底前,全程同步录像则将扩展到全国所有检察院。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介绍,对讯问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将有利于及时固定证据,防止犯罪嫌疑人翻供;强化对讯问工作的监督,防止违法办案;避免犯罪嫌疑人诬陷干警,加强对干警的保护;促使侦查人员转变执法观念和执法作风、提高办案水平、规范办案行为。 据了解,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制定实行《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全面规范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各地检察机关也将抓紧做好准备工作,配备必要的装备和器材,加强对干警的培训,使干警能够适应新的办案要求。 王振川介绍说,检察机关还将加强侦查一体化、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和队伍专业化等建设,进一步推进反贪侦查能力建设。 ■相关 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须上报最高检 据新华社消息 为进一步加大对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内“腐败”案件的惩治力度,最高人民检察院将采取4项制度完善办案工作机制。 这4项措施是:建立监所检察侦查人才库制度,整合办案力量;建立监所检察案件线索管理制度,提高发现线索、运用线索的能力;建立监所检察职务犯罪案件通报制度,有效发挥省级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办案组织、协调、指挥作用;建立监管场所非正常死亡事故报告制度,今后监管场所发生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事故的,一律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 《京华时报》(2005年09月10日A02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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