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受贿近70万南平原卫生局长获刑12年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东南快报 点击数1564 更新时间:2005-12-17 23:26:52 文章录入:hxs 责任编辑:hxs |
|
本报讯 近日,省卫生厅下发了《关于南平市卫生局原局长收受贿赂案件的通报》。据悉,南平市卫生局原局长李知文因受贿近70万元,获刑12年。
据了解,南平市卫生局原局长李知文于1996年至2003年间,利用职务之便,和其妻子危香连先后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583745万元,美元2.75万元、英镑0.63万元及金饼两块、白金项链一条,白、黄金戒指各一枚。 此外,据李知文本人交代,在其任职期间,还多次收受他人的钱款16.73万元(含他人为其支付的旅游费用1.16万元),及金手链1条、奥林巴斯相机2架、SONY摄像机1架、三星T408手机1台、太阳能热水器1台、数字电视机顶盒1台等。 今年8月16日,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知文有期徒刑12年零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 据有关人员介绍,李知文案涉及金额大、案发时间长、受贿事项多、权钱交易突出。李案发后,南平市第一医院财务科科长、总务科科长、基建办主任、药剂科科长因受贿问题也受到查处。 |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