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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酷刑问题专家中国之行 |
作者:邵颖波 文章来源:环球杂志 点击数2234 更新时间:2006-01-25 01:04:44 文章录入:hxs 责任编辑:hx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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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瓦克先生显然是世界上最难“伺候”的人之一。作为联合国人权委员会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也称酷刑问题专家),他既希望所有国家的政府都向他发出访问邀请,同时又要求对方不折不扣按照他们提出的条件来访问: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与他们想要约见的人见面,交谈,而且不受监视和制约。这个人,不久前来了中国。
“如果美国不能于17日午夜之前做出明确的答复,那么我们会认为美国拒绝了我们的条件。情况很清楚:如果美国不接受我们的条件,我们将不会前往关塔那摩。”诺瓦克先生11月15日在维也纳的这番讲话被广泛地理解为是对美国政府的最后通谍。 美国军界领导人最终拒绝了诺瓦克提出的与在押犯人交谈的条件。他们有自己充分的理由。但在人权问题专家看来,无论什么理由都排除不了一种嫌疑,既想要通过邀请他的访问表明一种重视人权的姿态,同时又不想将所有事实全部公之于众,诺瓦克们不希望成为政治的工具。 但是现在,他正在中国的土地上自由顺畅地旅行着,而且是完全按照他自己事先设定的路线。 中国政府多次公开表示欢迎联合国人权官员,包括酷刑问题专家到中国进行探访,并且承诺允许其按照事先设定的路线寻找他们希望谈话的对象。诺瓦克此次中国之旅最终得以成行,使人们得出了“中国比五角大楼更开放”的结论。 酷刑问题专家是干什么的 说到专家,无论是哪个领域,我们想到的都是最有学问的人。不过在这里我们显然不能把诺瓦克先生认作单纯的学者,因为他现在是正儿八经的有职有权的联合国官员。他的权力来自于国际法上的众多公约和宣言,他的职权授自于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一项特别机制——酷刑问题特别报告机制。55岁诺瓦克是奥地利人,曾经担任维也纳大学的宪法和人权教授。2004年被联合国最高人权委员会任命为酷刑问题调查特别报告员。他的职责是调查世界上所有签署《联合国反酷刑公约》国家的政府是否依条约的规定履行了国际法上的义务。 世界上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国家和组织,这些国家和组织之间不仅出于信仰和利益的原因,有时也出于政治的原因产生无以数计的冲突并彼此相互指责。中国处于世界舞台中心,又因为历史及客观现实的原因尚未达到“完美”的阶段,因此也无可避免地会受到一些指控,这和美、英等发达国家并没有什么两样。 尤其在人权问题方面,美英等国家和一些国际组织基于自身的价值观和政治理念,经年累月对中国进行批评和指责,在这样的背景之下,联合国酷刑问题机制下的官员有访问中国的要求也是顺理成章的,正如前面所说,当关塔那摩美军基地传出虐囚丑闻之后,他们要求去那里探访一样。成行之前,诺瓦克谈到,先前有各种不同控诉,指控中国政府透过劳改营,虐待所谓“法轮功”学员和异见分子。但他认为,这些指控的真实性尚待查证。 从11月21日起的两周内,他在中国的北京、山东、新疆和西藏等省视察。他可以进入中国的多所监狱,并在离开以后,自主地做出报告。在离开中国前,他已经告诉新闻记者的事实是,中国政府对其在中国境内的旅行没有设置任何调查限制,并且在正式的旅行开始之前,他和北京的官员进行了一些谈话,“感觉非常好”。 国际法上的酷刑概念 人类历史上出现过各种各样残酷的刑罚,中国法制史上诸如滚钉床、杀威棒、凌迟处死、五马分尸之类黑暗一面自不必多说,就算是文明历史较中国印度短很多的欧美各洲也都有各自的发明,无一不使人心惊胆寒。但是,诺瓦克们作为联合国的人权委员会官员所要检查的酷刑,重点却不在刑罚的具体形式和残酷程度方面,尤其不在非法的私刑使用方面。他们眼睛里紧紧盯着的是各个国家的政府以及司法部门。他们针对的是以国家名义行使职权的政府和司法机关是否使用酷刑或者对酷刑采取默许的态度。 现在我们不妨来读一读《联合国反酷刑公约》对酷刑所下的定义: “为本公约的目的,‘酷刑’是指为了向某人或第三者取得情报或供状,为了他或第三者所作或涉嫌的行为对他加以处罚,或为了恐吓或威胁他或第三者,或为了基于任何一种歧视的任何理由,蓄意使某人在肉体或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痛苦的任何行为,而这种疼痛或痛苦是由公职人员或以官方身份行使职权的其他人所造成或在其唆使、同意或默许下造成的。纯因法律制裁而引起或法律制裁所固有或附带的疼痛或痛苦不包括在内。” 要理解这一定义的意义,首先必须清楚地认识到,一国之法律本身即是这个国家关于道德文明的最低要求,法律所能划定的界限就是人的行为规范的最低底线。而在国际法上,它所划定的界限只能是现阶段全人类所能共同容忍的最低程度。国际法不能把世界上所有形式的酷刑加以比较然后设定一个底线,它所能要求的只是各个签约国家的政府和司法机关自身不进行最低要求以下的行为。即使是这样一种最低要求,它也不轻易地指望每个国家都能完全杜绝酷刑的发生,就如同所有国家建立完整的法律体系但不可能制止犯罪的发生一样。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之所以建立酷刑问题特别报告机制,其目的是促进所有发生酷刑的地区对这种犯罪进行严厉的处罚,它同时要求所有签订这一条约的国家对于已经发生的酷刑事件采取一种公开而坦诚的态度,允许一切正当的揭露。联合国一致认为,通过特别机制进行的调查可以促进酷刑的减少。 中国的自信与坦诚 在外交部11月22日新闻例会上,发言人刘建超一再被问到与诺瓦克访华有关的问题,有些提问极其敏感,甚至要求他在酷刑问题上对中国和美国做直接比较。 类似的咄咄逼人的问题一再被提出来,可以看出提问背后所隐含的意图。 如今,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可以断然宣布在他们那里没有刑讯逼供事件的发生,也不敢断言已经发生过的酷刑事件都受到了法律的追究。打算通过个别的案例之间的多少和严重程度来比较国家间的文明程度显然是肤浅的想法。在接受联合国官员的检查问题上,人们可以比较出结果的,只是一国政府对待酷刑的态度。 刘建超在那天会上表示,中方高度重视联合国人权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诺瓦克对中国的访问,相信此访通过双方共同努力,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能取得预期的目的。他说,中国在过去很长时间内,都在尽很大努力推动司法领域的改革,也愿意同世界上其他国家、国际组织交换意见,“在这方面,中国持开放态度”。 开放代表坦诚,同时也代表自信。这种自信当然不能看成是对于司法现状的欺瞒或者是一种满不在乎的态度。恰恰相反,它代表的是一种勇气,勇于直面现实,勇于奋力改革,并且勇于受人监督。这种现实主义的态度胜过一切言辞辩解。 据悉,美国人今年已经不打算在世界人权会议再就中国的人权问题提出专项议案,而且已经中断了三年的中美人权对话也将因此而重新开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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