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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法治热点(2月6日-12日):全国首例地域歧视案调解结案 |
作者:资料收集:李富金、沈… 文章来源:中国法院网 点击数1508 更新时间:2006-02-17 21:38:38 文章录入:hxs 责任编辑:hx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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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法治热点由中国法院网、人民网、新华网、央视国际联合推出,本期内容如下(按新闻发布时间先后为序):
打电话、发短信、上网等电信消费过程中,消费者利益受损的现象非常普遍,为此,信息产业部开始专项整治价格歧视、价格欺诈、多收费、乱收费行为。整治的对象包括:未与电信用户协商,擅自改变与用户约定的收费方式、资费标准,擅自增加或者变相增加收费和服务项目;通过免费试用方式开展业务时,在免费试用期后,未经用户提出申请或确认,擅自开通电信业务并强制收费;在提供包月类、订阅类、短信竞猜类信息服务时,未经用户申请或确认,强制向用户收费,以及未明示收费方式和资费标准的行为;违反《电信服务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等。整治内容还包括价格歧视和价格欺诈,如在同一本地网营业区内,对于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同类用户,限制其对电信企业推出的资费方案具有同等选择权利的行为;对电信用户不履行公开作出的资费承诺或者作容易引起误解的虚假宣传 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日前在海南强调,要树立“民本审计观”理念,把老百姓关心的事情,如医疗、养老保险等问题,作为审计工作关注的重点,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开展审计调查,把调查结果告诉群众,既维护群众利益,又促进工作。他说,过去审计工作往往按照一些硬性规定来套,一有违规就撤职、查办等,审计处理过于简单。而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审计事项是十分复杂的,是受到具体条件限制的,甚至还包含了一些历史遗留因素。审计工作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坚持两点论,既敢于说“不”又善于说“是”,经常进行“换位思考”,不仅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而且从体制上,机制上查找原因,着力抓好整改规范工作。 ■公安机关85%警力下沉到基层 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全国首例地域歧视案近日经郑州市高新区人民法院调解结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区分局向原告、河南籍公民任诚宇、李东照赔礼道歉,原告任诚宇、李东照对被告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区分局表示谅解,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2005年3月份,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区分局龙新派出所在辖区的怡丰路黄龙塘市场附近的大街上悬挂“坚决打击河南籍敲诈勒索团伙”和“凡举报河南籍团伙敲诈勒索犯罪、破获案件的,奖励500元”的横幅,从而引发此场诉讼。本案的发生,一方面说明了公民维权意识的提高;另一方面也说明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 中国银行开平支行贪污案的两名主要嫌疑人外逃四年后日前被美国司法部起诉。中国国内各界认为,此举是中美两国在司法领域的成功合作,也将震慑中国在逃国外的四千余名贪官。美国司法部提供的起诉书显示,被告开平支行前负责人许超凡、许国俊及其亲属等5人在1991-2004年间涉嫌使用诈骗来的金钱进行交易等,而被指控犯有诈骗、洗钱等15项罪。此次起诉是继许超凡、许国俊的同伙,原开平支行另一名负责人余振东两年前在美受审并被遣送回国后,中美两国司法领域就打击外逃贪官的又一次重要合作。 国家环保总局2月10日发布《“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规划》,计划在“十一五”期间修订100余项重要的国家环境保护技术法规。从1973年我国发布第一个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工业“三废”排放标准》起到2005年12月31日,我国各类现行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已经达到841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已初具规模。但现行的环境保护标准管理体制与法律规定、国际通行做法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仍有很大差距,许多排放标准实施后长期没有修订,排放标准适用范围存在重叠、空缺现象,技术规范与实际需要尚存较大差距。针对这些问题,国家环保总局准备在“十一五”期间完成100余项重要的国家环境保护技术法规、1000项以上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在经济发展日益加速的今天,环境问题也被摆上了重要日程。 目前,全国法院已设有少年法庭2420个,少年法庭的法官达7233名。自1998年全国法院第四次少年法庭工作会议以来,各级人民法院在巩固少年法庭原有的专门审判庭和在刑庭内设置的固定合议庭两种模式的基础上,又开展了对未成年人案件指定管辖审判庭的探索和试点。目前,江苏、上海、河南、黑龙江、安徽、福建、山东等省市部分法院,共设置了21个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指定管辖审判庭和1个未成年人民事案件指定管辖审判庭。1999年至2005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共判处未成年被告人393543名;其中判决有罪的393115名,判决无罪的428名。近年来,许多法院少年法庭还审理了大量涉及未成年人的抚育费纠纷、监护权纠纷、探视权纠纷、变更抚养关系和人身损害赔偿等民事案件,切实贯彻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原则,注重以调解方式审结案件,有效地化解了矛盾,促进了家庭和社会的和谐。 偶然搜索自己的名字,南京大学副教授陈堂发发现自己被指名道姓地在私人博客上辱骂。陈堂发与总部设在杭州的中国博客网联系后,被告知该文章不能删除。近日,陈堂发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要求停止名誉侵害并赔偿1万元,据称此案为“中国博客第一案”。时至今日,该案件正处于管辖权异议的上诉过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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