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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部法规3月1日开始实施(解读)
作者:陈思  文章来源:中国法院网  点击数2006  更新时间:2006-03-02 22:03:15  文章录入:hxs  责任编辑:hxs

中国法院网讯    3月1日,将有63部法律、法规、规章开始实施。其中,38部国家级法规涉及当事人权益保护、疾病防控、娱乐消费、金融投资、城市建设等方面。这些法规的实施,将从多角度更好地维护公众权益。

    本文对重要的国家级法规进行解读。

    与1986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比较,全国人大常委会以法律形式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贯穿法律始终,“宽严更适度,程序更严格,处罚更规范”。《处罚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70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周岁婴儿的,这四类人不予拘留。《处罚法》明确了行政拘留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日。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不经过复议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针对发黄段子、宠物扰民、偷拍偷窥、扰乱比赛、坐飞机打手机的、胁迫他人乞讨、拉皮条的以及传播计算机病毒的网络黑客都将按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拘留或罚款。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明确,经过公证的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可申请法院执行。公证书有错误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将被撤销。公证机构因过错给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要赔偿。

    目前,中国处于艾滋病防治的关键时期,遏制艾滋病的流行和蔓延,前提是保护艾滋病人的权益,国务院《艾滋病防治条例》指出,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医疗机构不得拒诊艾滋病感染者,对确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将其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告知本人。《条例》明确要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大中学校有关课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共场所比如歌舞厅、洗浴等,应当在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

    近年来,出现的输血感染艾滋病的事件,引起了人们对血液安全问题的关注。卫生部《血站管理办法》规定,血站采血前应当对献血者身份进行核对并登记。献血者应当按照要求出示真实的身份证明。严禁采集冒名顶替者的血液。血站由地方人民政府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血站向医疗机构提供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造成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障患者安全,卫生部《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指出,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规定》还指出,不得将核素显像检查和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对受孕后八至十五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医疗机构制备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管理规定》明确,自2006年3月1日起,医疗机构凡未按该规定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不得制备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

    保证现有放射源安全使用,保护群众身体健康,国家环保总局《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指出,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为防止废旧放射源扩散导致环境污染,《办法》规定,规定废旧放射源只能由放射源生产单位回收,或返回原出口国,或由有资质的废放射性废物收贮单位集中贮存。

    3月1日以后,消费者进入迪厅要先安检,娱乐场所要在凌晨两点关门……比较1999年国务院发布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新修订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提高了准入门槛,明确规定开办歌厅、舞厅、卡拉OK、游戏厅等娱乐场所要有娱乐经营许可证。为防止扰民现象发生,《条例》指出,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居民住宅区和学校等五种地点不得设立娱乐场所。娱乐场所提供娱乐服务项目和出售商品,应当明码标价,并向消费者出示价目表;不得强迫、欺骗消费者接受服务、购买商品。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娱乐场所不得招用未成年人,禁止从事以营利为目的陪侍。公务员不得开办、参与经营娱乐场所。

    针对不法分子假冒银行利用手机短信等形式进行诈骗以及电子银行的安全问题频频出现,为保护客户的利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将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以及自助银行、ATM机等纳入到电子银行的监管范畴之中。《办法》指出,金融机构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搜索、监测和处理假冒或有意设置类似于金融机构的电话、网站、短信号码等信息骗取客户资料的活动。金融机构发现假冒电子银行的非法活动后,应向公安部门报案,并向中国银监会报告。同时,金融机构有义务及时在其网站、电话语音提示系统或短信平台上,提醒客户注意。

    针对各种价格听证会变成“涨价通报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明确,凡是需要实行听证制定价格的商品和服务,都要进行成本监审,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调查、测算、审核经营者成本基础上核定定价成本。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未经成本监审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不得制定价格。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人身扣留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听证办法》将进一步规范海关工作,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规定,海关应当建立统计资料定期公布制度,向社会公布海关统计信息;当事人有权在保存期限内查询自己申报的海关统计原始资料及相关信息,对查询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海关申请核实,海关应当予以核实,并解答有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人身扣留规定》明确了海关实施人身扣留的适用对象和时限,指出,3月1日,以后海关实施扣留时,应当由两名以上海关工作人员执行,出示查缉证并且告知被扣留人享有的救济权利;对走私犯罪嫌疑人,扣留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听证办法》指出,海关作出暂停从事有关业务、暂停报关执业、撤销海关注册登记、取消报关从业资格、对公民处1万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10万元以上罚款、没收有关货物、物品、走私运输工具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海关应当组织听证。

    公安部《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公安机关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登记管理部门不得收取鉴定资格登记申请单位、登记申请人和鉴定机构、鉴定人的任何登记管理费用。明确划分了各级公安机关鉴定机构开展检验鉴定项目的范围,规定鉴定机构须取得《鉴定机构资格证书》,鉴定人须取得《鉴定人资格证书》,方可从事鉴定工作。要求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不得面向社会提供鉴定服务。

    长期以来,侵权问题一直是展会的“雷区”,为了便利权利人维护自己的权利,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要求,展会主办方在招商招展时,应加强对参展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对展品、展板及相关宣传资料等参展项目的知识产权状况的审查。《办法》指出,展会主办方可与参展方签订参展期间知识产权保护条款或合同。展会时间在三天以上的,展会主办方应设立知识产权投诉机构或者公示展会举办地的相关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参展方侵权成立的,展会管理部门可依法对有关参展方予以公告;参展方连续两次以上侵权行为成立的,展会主办方应禁止有关参展方参加下一届展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出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强调,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规定》指出,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以及煤矿未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最高50万元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为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部委联合出台《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对创业投资企业实行备案管理,备案企业实收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创业投资企业可以以全额资产对外投资。可以股权和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等方式对未上市企业进行投资。

    与1994年1月国务院发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相比较,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改变了供养资金来源的渠道,指出,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在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中安排。有农村集体经营等收入的地方,可以从农村集体经营等收入中安排资金。中央财政对财政困难的农村,给予补助。条例规定,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并适时调整提高。

    为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管理,保护城市水系,建设部出台《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城市蓝线管理办法》 。江、河、湖、库、渠以及湿地等属于城市蓝线,禁止填埋、占用、取土、采石等破坏城市水系的活动。城市公共汽车首末站、城市轨道交通线、发电厂、邮政局等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属于城市黄线,城市黄线内禁止违反城市规划要求,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未经批准不得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城市基础设施等。

    我国铁路建设严重滞后于公路建设,为加强铁路建设质量管理,铁道部出台《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明确各方在铁路建设中的质量责任建立工程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参建各方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负责人的个人质量责任档案。《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指出,勘察设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或造成质量事故的,勘察设计单位应无偿补充勘察、修改设计,并承担相应责任及赔偿。

    为保护草原、加强草种生产经营的管理,农业部出台《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草种管理办法》。为严格控制草原转为其他用地《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指出,矿藏开采和工程建设等需要征用使用草原、临时占用草原的,以及在草原上修建保护草原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的,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审批,超过70公顷的,由农业部审批。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技术规范管理办法》明确,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不适用于认证的,认证机构可以向国家标准委等提出标准制修订建议,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公布实施前,认证机构可以自行制定认证技术规范。认证机构制定的认证技术规范应当报国家认监委备案。认证机构制定认证技术规范不得低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要求。认证机构应当定期对认证技术规范进行复审,复审周期不超过三年。

    为优化资源配置,中国气象局《气象行业管理若干规定》对气象台站的建立、资料汇交以及信息资源共享做出明确规定。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指出,进网作业电工应当按规定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并注册。


    财政部出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指出,代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必须依法取得财政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认定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自由进入本地区或者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增加了检查单位银行存款等财政执法手段,将原来的财政检查的审理制度改为复核制度。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指出,税收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和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政务公开办法》指出,今后,如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拖欠社会保险费数额巨大的用人单位名单,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劳动仲裁机构、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业务流程、地址、电话、网址、电子信箱等都将公开。

    《国土资源信访规定(2005修订)》指出,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通过网络或者发布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公开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和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等。

    特别策划:63部法规3月1日开始实施(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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