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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教人员被虐死案宣判 主犯狱警大队长伏法
作者:记者 胡清  文章来源:华商晨报  点击数2597  更新时间:2006-07-08 18:13:59  文章录入:hxs  责任编辑:hxs

本报讯 (记者 胡清) 折磨死劳教人员张斌的主犯张树利,已经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死刑,并已经在今年6月被葫芦岛市中级法院执行死刑。这是记者昨日从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的。

根据2003年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公诉人的指控,主犯张树利在担任葫芦岛市教养院一大队大队长期间,从2003年3月18日开始至2003年4月16日的28天时间里,先后20多次指使和直接对于劳教人员张斌实施殴打及虐待,其手段极其残忍。

张树利用塑料管抽打张斌的背部、臀部,指使其他同案人员轮番对张斌进行殴打,并向张斌的伤口上抹辣椒面及大粒盐等。

在张斌伤口结痂时,张树利还指使其他同案人员用手将张斌身上的结痂抠掉,并强行用冷水浇张斌,还用拖布把在张斌已经浮肿的伤口上来回碾压,造成张斌死亡的严重后果。

2003年葫芦岛市中院开庭审理此案过程中,7名被告人先后向法庭陈诉了张树利如何强迫他们殴打张斌,如不参与对张斌的殴打,那自己也将和张斌一起被打。张树利在教养院内是“狱霸”。张斌死后,张树利曾经秘密和7名被告人订立攻守同盟,表示要“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张树利多次指使他人和自己动手,对张斌进行殴打和折磨,导致张斌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致死)罪,其犯罪情节恶劣,应当依法严惩,葫芦岛市中级法院量刑适当,依法驳回了张树利的上诉,并核准了对张树利的死刑。

案件回放

2003年7月

针对张斌一案,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先后对此案作出重要批示。

2003年11月

参与折磨张斌的张树利、齐洪国、韩冰等8名劳教人员分别被葫芦岛市中院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和5~15年的有期徒刑。指使张树利等人殴打张斌以及对张斌被折磨死负有责任的3名管教民警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随后,张树利上诉至省高法,省高法将案件发回葫芦岛市中院重审。

2005年5月10日

葫芦岛市中院重新开庭审理张树利等8名劳教人员折磨死张斌一案。

2005年6月

葫芦岛市中院再次作出判决,判处张树利死刑。张树利再次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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