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对贪污贿赂犯量刑不能因贫富职级有别
作者:记者 田雨 胡锦武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2802  更新时间:2006-11-17 23:53:17  文章录入:hxs  责任编辑:hxs

    新华网北京11月9日电(记者 田雨 胡锦武) 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抓紧制定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犯罪量刑指导意见,统一量刑情节的认定标准,规范缓刑、免刑的适用,重点解决少数案件量刑失衡的问题,确保裁判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兴长8日在第五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通报这一消息。他强调,要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准确适用法律,同罪同罚,不能“贫富有区别,职级有影响”。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