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德志
“姜德志检察官以自己的恪尽职守,向一个又一个貌似强大的对手提出质疑;以自己的智与勇,去揭示一个又一个堂皇假面背后的真相。他是社会肌体健康运转的医者,既铁面无私又饱含激情,他对正义和良心的坚守,源自于一个优秀检察官对法律坚定的信仰。” ——“2006年度十大法治人物”评选委员会评语
检察官是和谐社会重要的建设者。姜德志是全国检察官的优秀代表,他不仅恪尽职守,还大胆创新,深入探索反贪侦查一体化机制建设,无愧于人民的检察官的称号,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中坚分子。
黄学军
自1988年加入法官队伍以来,黄学军同志共办结了2000多件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改判发回重审,无一件错案。她用智慧和执著,让老百姓发自内心地感受到了法律就是我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坚定基石。
施华山
13年解救145名妇女。与此同时,13年的解救生涯给施华山也留下了满身的伤痕。而这些,都不曾让他有过一丝的退却。施华山说,一是警察的天职,再有是乡亲们把希望,这是无法拒绝的。
女子护村队
一群柔弱的女子在当地政府和公安边防部队的支持下,成立了坎南村缉毒女子护村队。用亲情的语言挽救着一个个被毒害的生命,支撑起一个美丽的村庄。成为和谐社会中最为美丽的守望者。
黄俭
黄俭是黑龙江省鸡西监狱的一名监区长,工作了33年改造了数千犯人,据对统计目前没有一名犯人重新犯罪,改好率达100%。他不仅仅是完成一项工作,更是一项功在千秋的伟绩。
应松年
应松年教授多年来一直致力于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教学、研究,是我国最早的行政诉讼专业博士生导师之一。为行政法学的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促成在中国确立了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
汤群芳
汤群芳曾说过,“我愿作一部‘扬声器’”,为了践行这句誓言,她扎根基层20年。汤群芳所处理的事情不大,但很费周折。20年来,她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被誉为“和谐天使”。
王英
八年间,她满腔热血地为公众利益代言;拿起法律武器对法制进程有所推动。和谐社会的显著特征便是对公众利益的最大化地保护,王英用自己不懈的努力成为和谐社会坚定地维护者。
中国律师协会
中国律师协会作为律师群体的代表,在排解社会纠纷、消解社会冲突,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促进社会成员相互沟通等方面都做了大量的积极有效的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了独特的力量。
梁群兰
梁群兰用实实在在的付出为我们树立一种价值观,践行了一种荣辱之间的选择。她响亮地告诉我们什么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动力,什么是为了维护法律的正义和尊严所作出的艰难抉择。
捍卫公正——检察官 蒋汉生
52岁的蒋汉生,是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主诉检察官。法律监督是检察官的本职。凭着对检察事业的挚爱,从检20年来,蒋汉生先后办理各类案件200余起,其中抗诉案件70多起。有人说蒋汉生是个“犟”脾气,爱“较真儿”。他说:“检察官必须讲法律,讲是非,讲公正,决不能让有罪的人逃避法律制裁,也决不能让无辜的人受冤屈!” 2005年8月,蒋汉生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
贪官的克星――谢健
2004年,是谢健的幸运年。年初,她被评为了第五届“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年底,她又当选为央视年度“法治人物”。从20岁进入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从书记员到副检察长兼反贪局长,谢健在反贪岗位上一干就是20年。对于一位长期工作在基层检察院的检察官来说,获得这样的荣誉至高无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