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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管理网络博客“上有国法 下有家规”
作者:记者 于大波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3351  更新时间:2006-12-23 00:27:49  文章录入:hxs  责任编辑:hxs

 

   近年来,作为网络日记的博客在美国大行其道。尤其是遇到大选等重大事件时,博客网站更是浏览者众。博客已经形成了一种挑战主流媒体的新的舆论力量。

    美国网上博客很活跃,博客也分很多种,有专门抒发个人情感类的“风花雪月” 式博客,也有“指点江山”的政治类博客。政治类博客以报道政治事件或撰写政治评论为主,他们对社会的影响力日渐增长。利用博客扩大政治影响是政客常用的方式之一。

    美国民主党内竞争总统候选人提名的霍华德·迪安就是最早利用博客的政客之一。2004年,他允许自己的支持者在博客网站上组织和讨论竞选活动,使其一夜之间名声大噪。许多支持他的博客作者都在自己的网站上提供了友情链接。

    另外,网上博客还成为社会监督的有力武器。1998年1月,麦特·德拉吉第一个在自己的博客上报道了美国前总统克林顿与莱温斯基的性丑闻,在全国引起轩然大波。

    美国鼓吹“新闻自由”,博客也被列为享受“新闻自由”的范畴。网上博客可以 用真名,也可以用假身份,美国的法律保护个人发表意见的自由,所以目前没有专门的法律限制博客用假身份发表意见。但这并非说,博客可以不受制约。专业人士对记者说,一旦有博客涉及到国家利益、侵权和隐私等问题,自然是“上有国法,下有家规”。

    这个国法就是美国制定的比较健全的相关法律,这些法律尽管原先并非针对网络博客,但它们也适用于那些利用博客网站违法乱纪的人。法律在保护个人言论自由的同时,也限制了个人利用这个自由去损害国家利益,侵犯别人的自由。业内人士称,针对博客创建者匿名进行人身攻击,伤害别人的名誉,美国也有办法对付。博客发表的所有东西都要经过网络公司的服务器,只要去查,就可以查出来,然后依法处理。

    除了国法还有“家规”。设定这个“家规”的是博客作者所任职的公司、企业或机构。美国英语里有个新词叫“dooce”,意思是说,某个人因为自己的博客而被单位开除。在美国,这样的例子很多。其中一个就是国会山一名参议员的助手杰西卡·卡特勒。她用笔名“华盛顿宝贝”在网上发表了一部“日记”,记录了她与6个“国会山情人” 幽会的情况。尽管她的博客深受读者的“喜爱”,但国会山还是决定解雇她,理由是她“不恰当地利用了”参议院的设备和工作时间,向因特网上传“内容不妥”的材料。

    专业人士指出,博客作者有发表意见的权利,但权利和责任不可分开。记日记是 自己的事情,但如果将牵涉到别人的个人日记在网络上公开,那就不是个人的问题,而成了“社会问题”,一旦日记侵犯了国家利益或他人的权利,这就成了法律问题。 正如一位业内人士所说,如果一个博客只讲权利,而不负社会责任的话,那他在美国将会遭到唾弃。

    韩国:政府通过网络实名制管理博客秩序井然

    作为世界上IT产业最发达的国家之一,韩国的网络文化现在已进入以网上博客为主的新阶段。韩国网民通过博客记录生活,共享信息,或对自己感兴趣的话题进行讨论,形成了一个初具规模的“网上社会”,政府则通过网络实名制对博客进行管理,使之规范有序地发展。

    目前,越来越多的韩国人在名片上印上自己的博客地址,很多演艺界名人在韩国主要门户网站上建立了自己的博客链接,一些政府机关也在自己的官方网站上建立专门的博客社区,与公众进行交流。首尔行政法院还于4月推出了“博客审判”示范法庭,通过博客审理与生产安全事故相关的行政诉讼。 >>>>点击详细

    黄澄清:有关部门尚未出台“博客实名制”规定 

    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黄澄清23日说,中国信息产业部门目前尚未正式出台有关“网络博客实名制”管理的政策规定。

    但这位秘书长同时称,对网络博客进行实名制管理肯定是中国网络博客未来规范发展的方向。

    最近几天来,互联网上正在盛传有关“中国博客实名制已成定局”的消息。

    本月19日,中国互联网协会一名负责人承认他们正在研究博客实名制的方案,由此引发网民的激烈辩论。

    黄澄清对新华社记者说,互联网上流传的报道并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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