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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听证会的价值和功能被颠覆         ★★★
警惕听证会的价值和功能被颠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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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法院网 点击数:1678 更新时间:2005-01-14 22:39:00

警惕听证会的价值和功能被颠覆

    近来,公众关于铁路客运票价仍与往年一样上浮的新闻议论纷纷。因为自2002年铁路票价听证会之后,有关部门没有再就票价上浮举行过听证会。

    本来,公众对关系到切身利益的事情发表自己的见解,在一个民主社会是一件再也正常不过的事情,也是公众民主意识、权利意识增强和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但是当看到铁道部有关官员表示不存在每一年春运都要专门进行一次价格听证会,笔者不禁感到哑然失笑,甚至有点愤怒。因为这种解释正在颠覆听证存在的基石,影响到听证功能和价值的发挥。

    铁路部门的解释,具体来说就是,2002年由国家发改委举行的那次听证会不是简单的针对春运票价上浮进行的听证,不仅仅是针对某一年的春运来进行听证的。可是,现在看来,这个听证不但可能是全年的一种机制,甚至可能是一种永远可以“世袭”下去的机制。要想解除这个听证的结果,只有一个办法,取消铁路部门的垄断地位,只有如此,它才没有办法“世袭”。

    价格听证的产生起源于制约行业垄断的需要,但对价格听证制度的意义决不能仅仅从垄断这一经济学的角度去考虑。在一个非竞争性的市场上,消费者的权益如何更好地得到保护,政府具有重要的调节功能。政府调节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政府站在中立的立场上,通过听取利益相互冲突群体的不同意见,从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角度来独立地作出决定,而听证会正是这一过程的制度化保障。而铁路部门的解释完全抛弃了这一原则。听证会听证的绝不仅仅是价格。从听证会制度的特征来看,听证会制度正是以多方参与为价值取向,以规范的程序为核心内容,以协调不同的利益冲突和利益的共存共赢为目标。从政治和社会的角度来看,听证会是我国民主政治的一种实践,它听证的是政府的自信,是百姓的参政议政能力。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听证会制度的产生其实是社会中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利益的一种权衡过程,听证会制度的主要功能应是作为一种协调多元利益关系的手段,协商强调利益相关者地位的相互尊重,信息的相互对称和利益的共存共赢。因此,这种手段能有效平衡利益关系,促使相互之间的沟通,从而达到协调、平衡与合作的效果。从这点看,铁路部门的解释和做法,难道不正是在颠覆听证制度的价值吗?这种倾向应该引起所有关注社会民主进程和公民权利的团体和人士的注意。

    由于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一定历史时期社会结构的制约,听证会制度也许从根本上不能解决社会中利益冲突的问题,但通过它可以使一定历史阶段的利益分配得以顺利实现,为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赢得有利的条件。要赢得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最为关键的是要使社会的全体成员对利益冲突得以接受。听证会作为人们表达不同意见的一种制度化形式,在一定意义上就是人们接受利益冲突的过程,只有使人们觉得自己的意见受到重视,才能增加人们对听证会制度和听证结果的认可程度。听证制度设计让各方利益在公共政策过程中得到公正平等的反映,并得到合理的协调和平衡,同时由于政策有可能对某些群体产生直接影响甚至伤害,因此,听证实际上也体现了现代民主中“保护少数人利益和论证的权利”的原则。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绝不能任由这种颠覆听证价值和功能的现象继续存在下去。

    笔者以为,铁路部门的解释和铁路部门的做法,已经失去了合法性,降低了公众对涨价的接受程度,是对公众利益的漠视,更是对公众权利的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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