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12人竟获2.57亿年薪!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 董登新(教授)
不知道大家听说过没有?我国有1200家A上市公司一年的净利润竟赶不上中国平安12位高管的年薪!这究竟是中国平安的骄傲?还是中国上市公司的悲哀?
最近,上市公司中国平安(股票代码:601318)公开披露,由于公司采用“一企两制”的薪酬体系,致使该公司不少“海归”高管年薪超千万。据该公司年报公布:2007年公司共有12名高管,最低年薪为626.7万元,最高年薪为4770.4万元。其中,在该公司领取酬金的3位董事年薪合计高达1.19亿元,人均年薪4000万元;另外9位非董事高管的年薪合计则高达1.38亿元,人均年薪1533亿元。
此外,就连该公司的独立董事和监管都跟着“沾光”,他们的身价也一起上涨。其中,在该公司领取酬金的6名监事年薪分别为:37.9万元、31.1万元、25万元、24.8万元、6万元、6万元;同时,该公司4位独立董事中有3人的报酬均为30万元,另1人为18.9万元。
经过简单加总计算,不难发现,该公司仅12名高管一年的年薪就高达2.57亿元!2.57亿元,这究竟是怎样的一个概念呢?还是举个例子来说吧,比方,目前沪深证交所约有1500家A股上市公司,若以已经披露2007年报的上市公司净利润来统计,只有223家公司的净利润是高于2.57亿元的,而另有1200多家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均不及2.57亿元。
此外,报告还披露,中国平安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总精算师通过员工投资集合和江南实业间接持有中国平安股份,其中,他们总计持有员工投资集合的权益份额1900万份;同时,他们还总计持有江南实业25.84%的比例。其中,董事长马明哲持有员工投资集合的权益份额474万份,并持有江南实业5.86%的比例;总经理张子欣持有员工投资集合的权益份额50万份,并持有江南实业2.93%的比例;执行董事兼董秘孙健一持有员工投资集合的权益份额417万份,并持有江南实业3.83%的比例。
由此可见,作为公司高级雇员,他们拥有世界一流的高薪;作为公司的股东,他们持有价格低廉的本公司股份。不过,在此,股东更为关注的是:中国平安的高管超高年薪,是否侵犯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质疑一:中国平安12位高管的年薪占公司净利润的比重竟高达1.7%!
2007年,中国平安共创造净利润150.86亿元,而该公司12位高管的年薪却高达2.57亿元,占公司净利润的比重高达1.7%。这一比重可能在中国找不到第二家公司。在中国平安的12位高管中,年薪超过1000万元的有8人,其中,有4人年薪分别超过4600万元,另有4人年薪分别超过1000万元。此外,还有4人年薪虽不及1000万元,但他们在中国所有上市公司中仍属最高水平之列,这4人的年薪分别为929.9万元、862.8万元、791.8万元、626.7万元。
质疑二:中国平安应该如何公平取舍雇员福利与股东权益?
2007年,中国平安每股收益2.11元,年末每股净资产14.6元,每股未分配利润2.4849元。这些财务指标在中国上市公司排行榜中的确算是优秀的。但是,与此形成强烈反差的却是年度分红方案:每股派现金仅为5毛钱,且含税。
在公司董事会眼中,是以高管为代表的雇员福利更重要?还是股东权益更重要?不用笔者评价,大家自有公论。道理很简单:如果董事会只重雇员利益,而轻视股东利益,那么,它只需要将更多的雇员福利做成“成本”,就可以“吃”掉股东权益。相反,若董事会重视股东权益,那么,它就会克制雇员福利的过度膨胀。
质疑三:十倍于巴菲特和比尔·盖茨的年薪,才叫做与国际惯例接轨吗?
2008年4月9日,笔者注意到中国平安有针对性发布的一则“澄清公告”,公告“理直气壮”地强调:中国平安不是“国有企业”;中国平安引进了不少“国际一流的人才”,有60多人来自“海外著名跨国公司”;公司实行“一个公司、两种制度”的薪酬体系,“外籍员工和执行董事适用与国际化相匹配的薪酬体系”,并且“公司执行董事的薪酬也经过了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此外,公告也明确指出:高管的薪酬并非来自“交强险”所赚,高管高薪与“交强险”无关。总之,中国平安希望证明其高管高薪是“合法”的。
可是,为什么巴菲特与比尔·盖茨只有不过百万美元的年薪呢?再问诸位:中国平安的高管们与巴菲特和比尔·盖茨的年薪相比,究竟哪个才算是真正的国际惯例呢?中国平安的高管们能拿如此超高的年薪,究竟是包盈不包亏的“一锺子买卖”,抑或是“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一种短视行为?合理吗、公平吗、公道吗?
(注:本文中所采用全部数据及部分事实陈述均来自中国平安2007年度报告及澄清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