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束摸着石头过河 2005中国反腐进入战略转折
2005年,成都市官员最怕的是什么?是收到市纪委官员“请喝茶”的邀请。官员们心里十分清楚──这绝不是去摆“龙门阵”,而是一个信号,它其实就是纪委的口头警告,甚至是纪委调查的开始。
在香港,官员最怕的也是廉政公署的人打电话邀请喝咖啡。这是一个官员即将落马的前兆。
按照成都市纪委、监察局制订出台的《市纪委、监察局与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谈话的实施办法》,以后,纪检机关听到对某某官员有什么反映,便会先邀请这位官员“聊聊天”,喝杯茶……
成都市委党校刘益飞教授认为,纪委从对问题官员实施“双规”到“请喝茶”的过程,实质上透露出中国反腐策略的调整──反映了执政党在反腐败斗争当中更加注重斗争的艺术、方法和策略。
请喝茶实质上是先打一针“预防针”,没有问题的官员会受到震慑和教育,悬崖勒马;官员若真的“腐败了”,当然,纪委请他“喝一壶”的也不会是雀巢和龙井。
反腐败结束“摸着石头过河”
事实上,2004年的中国反腐败已经呈现出对事前教育预防、事中查处监督的多重探索。
从浙江省的官员廉政保证金制度到深圳市反腐保廉预防体系的成功试点;从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到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取得新的进展;从《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到《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法规制度的颁布实施,中国的反腐败斗争正从权力反腐走向制度反腐,并向纵深发展,逐渐逼近制度和体制的更深处。
中国社科院反腐专家邵道生教授认为,经过2004年的反腐败斗争,以中纪委第三次全会的公报为标志,执政党集中了全党、全国人民的智慧,总结了20余年的反腐经验,已经结束了“摸着石头反腐败”的时代,此后反腐斗争将会任务更实、方向更明、目标更清。
邵道生教授将2005年后的反腐动向概括为“一”、“二”、“三”:
“一”,就是一个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它不仅是反腐败的指导思想,还是检验反腐败成果的最终标准和试金石;
“二”,指反腐败的具体内容,借用“两手抓、抓两手”中的“二”字,即用“一只手”来反位高权重的“权力腐败”(大腐败),用“另一只手”来抓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身边腐败”(小腐败);
“三”,是“三位一体”,指“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一指导方针解决了反腐败的方法和途径,对保持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
制度反腐专家钟岩向记者指出,2005年的反腐败斗争将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制度反腐进一步提速、加力。在反腐败操作中,更注重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相结合,实际上把纪检和组织的功能结合起来,反腐败联合作战能力提高。
其次,查办案件仍是重点。重点集中在两个方面,即领导干部违纪案件的查处和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此外,加强办案的强度和力度,将和注重监督结合起来,治本的力度在加大。
中纪委全会透露新信息
不反腐败就会亡党亡国──这在反腐理论界已经成为共识。观察家认为,党的最高领导者专门从提高执政能力的战略高度,全面阐释惩防腐败与执政兴国的重要关系还是少有的。
1月11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反腐倡廉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
胡锦涛指出,必须深刻认识到,执政基础最容易因腐败而削弱,执政能力最容易因腐败而降低,执政地位最容易因腐败而动摇。
“去年9月的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吴官正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供有力保证》的报告,已经从执政能力的角度阐释了提高执政能力与反腐败斗争的关系。中纪委五次全会可以说是将此进一步深化、明确了。”钟岩表示。
此次全会的另一个亮点是,执政党切实解决党风问题,为所有官员划定了政德底线,五类违纪现象成为政德“高压线”,触电的官员将被严惩。
“‘五不准’明确提出,对官员收受贿赂、跑官要官以及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经商、参与赌博的,触线者要一律先免职,力度不可谓不大。一个变化是,对官员日常生活划定的高压线越来越细,中央高层态度坚决而明确:官员要做人民公仆,不能作威作福。”钟岩分析道。
记者从权威途径了解到,2004年,全国在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以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等问题上,共纠正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11528辆;纠正领导干部超标违规住房58.05万平方米,追缴资金1.38亿元;纠正8079名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任企业领导职务的问题;清理出党政领导干部拖欠或利用职权批借给亲友的公款25.06亿元;清理出党政机关违反规定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的商业保险14.64亿元。
2004年,各级纪委还参与特大事故的调查,对216名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处)级以上干部严肃追究了责任。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得到加强。
反腐败进入战略转折
2004年12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听取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2004年工作汇报,研究部署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同时,审议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2005年新年后,《纲要》由党中央正式颁布实施。
钟岩认为,《纲要》的颁布实施,可以视为中国反腐败进入一个新的战略阶段的标志。
记者了解到,《纲要》所规划的防治腐败体系,筹划已久,并在浙江、深圳、江苏等地进行了试点。其中深圳市早在2002年就制订了反腐保廉预防体系,并取得了实效。
事实上,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后,抓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成为中纪委此后工作部署的重要内容之一。
惩防体系的建立和完备需要法律的支持。中央纪委一位负责人在2004年11月7日召开的全国纪检监察法规工作会议上指出,在2010年前建立起中国特色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法规制度体系,是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法规制度建设的总体目标。
记者了解到,这一体系大致包括3大法律制度规范和10个法规制度门类,即:关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法律法规中关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规范;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党内法规及其他党内法规中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规范;从中央到基层的党组织、行政机关和其他单位制定的关于反腐倡廉的制度规范。
而在这个体系中,除国家法律体系中关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规范应当由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负责,纪检监察机关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提出立法建议之外,其他两部分都应纳入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范围,有的需要纪检监察部门直接起草制定,有的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起草制定,有的需要向党委、政府提出建议由党委、政府制定。
钟岩认为,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要通过深化改革,创新制度,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增强干部群众对惩治腐败的信心,更好地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合力”,这个观点十分重要。
“这意味着,纪委的改革是必需的。反腐败也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问题,更进一步完善体制改革。”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