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万年历 | 福建南平律师查询热线: 13905092639 18105996969
0599-8619797
欢迎登陆闽北第一个律师服务网站福建亚轩律师事务所      亚轩律师真诚为您服务      欢迎登陆本站查询闽北律师    
您现在的位置: 福建亚轩律师事务所 >> 胡雄善律师在线 >> 收费标准 >> 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 正文
[推荐]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
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副标题: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0268 更新时间:2005-01-08 21:44:34

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司法厅闽价[2002]费118号文件规定)

一、办理刑事案件

1、侦查阶段:不超过2000元或计时收费;

2、审查起诉阶段:不超过3000或计时收费;

3、审判阶段:不超过8000元或计时收费;

4、刑事自诉案件:不超过6000或计时收费;

5、重特大和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协商议定收费标准,不超过最高标准的5倍。

6、附带民事部分,另加收费。

二、办理民事、行政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或财产标的在10万元以内的,每件500 ~ 3000元

2、10万 ~ 100万元部分………………… 2.5%

3、100万 ~ 500万元部分………………… 1.5%

4、500万 ~ 1000万元部分………………… 1 %

5、1000万 ~ 5000万元部分……………… 0.5%

6、5000万元以上部分…………………… 0.25%

三、代理各类案件的二审或再审按上述标准收费。

原已代理一审,继续代理二审或再审的,应减半收费。

四、代理各类申诉案件

每件500 ~ 3000元。申诉案件立案后又代理诉讼的,按上述标准收费。

五、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或担任法律顾问:可根据需要实行协议或计时收费。

六、有关计时收费的规定

(一)办理各类案件的计费参考时间。

1、办理诉讼案件:

(1)查阅案卷材料………………………5小时

(2)查阅案件相关资料(每次)………2小时

(3)调查收集证据(每次)……………4小时

(4)代理参加调解…………………2小时起算

(5)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每次)4小时

(6)庭前准备工作(每案)………8 ~ 10小时

(7)出庭……………………………4小时起算

(8)代为申请财产保全、先予执行(每案)3小时

(9)代为提出上诉………………………2小时

2、办理非诉讼业务:

(1)提供法律咨询…………………1小时起算

(2)办理其他非诉讼业务…………2小时起算

(二)办理法律事务时,路途中的时间及必要停留时间按累计实际时间减半计算,但每一昼夜最多为4小时。

(三)计时收费档次划分:

第一档:100 ~ 200 元/小时

第二档:200 ~ 400 元/小时

第三档:400 ~ 600 元/小时

第四档:600 ~ 800 元/小时

第五档:800 ~ 1000元/小时

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司法厅闽价[2002]费118号文件规定)

一、办理刑事案件

1、侦查阶段:不超过2000元或计时收费;

2、审查起诉阶段:不超过3000或计时收费;

3、审判阶段:不超过8000元或计时收费;

4、刑事自诉案件:不超过6000或计时收费;

5、重特大和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协商议定收费标准,不超过最高标准的5倍。

6、附带民事部分,另加收费。

二、办理民事、行政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或财产标的在10万元以内的,每件500 ~ 3000元

2、10万 ~ 100万元部分………………… 2.5%

3、100万 ~ 500万元部分………………… 1.5%

4、500万 ~ 1000万元部分………………… 1 %

5、1000万 ~ 5000万元部分……………… 0.5%

6、5000万元以上部分…………………… 0.25%

三、代理各类案件的二审或再审按上述标准收费。

原已代理一审,继续代理二审或再审的,应减半收费。

四、代理各类申诉案件

每件500 ~ 3000元。申诉案件立案后又代理诉讼的,按上述标准收费。

五、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或担任法律顾问:可根据需要实行协议或计时收费。

六、有关计时收费的规定

(一)办理各类案件的计费参考时间。

1、办理诉讼案件:

(1)查阅案卷材料………………………5小时

(2)查阅案件相关资料(每次)………2小时

(3)调查收集证据(每次)……………4小时

(4)代理参加调解…………………2小时起算

(5)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每次)4小时

(6)庭前准备工作(每案)………8 ~ 10小时

(7)出庭……………………………4小时起算

(8)代为申请财产保全、先予执行(每案)3小时

(9)代为提出上诉………………………2小时

2、办理非诉讼业务:

(1)提供法律咨询…………………1小时起算

(2)办理其他非诉讼业务…………2小时起算

(二)办理法律事务时,路途中的时间及必要停留时间按累计实际时间减半计算,但每一昼夜最多为4小时。

(三)计时收费档次划分:

第一档:100 ~ 200 元/小时

第二档:200 ~ 400 元/小时

第三档:400 ~ 600 元/小时

第四档:600 ~ 800 元/小时

第五档:800 ~ 1000元/小时

  • 上一篇文章: 没有了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欢迎您访问 福建亚轩律师事务所网站   闽ICP备12024329号 制作维护:南平元九网络  网站管理

    福建亚轩律师事务所网站 福建闽北(南平)律师:南平律师 邵武律师 武夷山律师 建阳律师 建瓯律师 光泽律师 顺昌律师 浦城律师 松溪律师 政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