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万年历 | 福建南平律师查询热线: 13905092639 18105996969
0599-8619797
欢迎登陆闽北第一个律师服务网站福建亚轩律师事务所      亚轩律师真诚为您服务      欢迎登陆本站查询闽北律师    
您现在的位置: 福建亚轩律师事务所 >> 胡雄善律师在线 >> 资讯时空 >> 新闻集锦 >> 正文
法学大学生网上“拉皮条”         ★★★
法学大学生网上“拉皮条”
副标题:
作者:南京日报 文章来源:南京日报 点击数:1844 更新时间:2005-01-14 15:36:32

法学大学生网上“拉皮条”

   为筹集录用单位的试用押金,一名即将毕业的大学生竟通过网络介绍卖淫,赚取中介费。昨天,网上“拉皮条”的大学生周某,被玄武区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半,并处罚金5000元。今年21岁的周某是本市一所大学法律系在校大学生。今年5月,即将毕业的他到一家单位应聘被录用。因为到这家单位试用要缴1000多元押金,无钱的周某便开始动脑筋搞钱。一次,周某在一家网吧上网聊天时,与一个网名叫“我想有个家”的女子搭话。聊天时,周某感觉“我想有个家”是个“小姐”,于是要求“我想有个家”出来“做”一次。“我想有个家”同意了,并留下了小灵通号码。得到小灵通号码后,周某随即在网上“钓”到了一名嫖客。事后,周某与“我想有个家”见面,从她手中拿到了100元介绍费。7月13日晚,周某为卖淫女孙某介绍了一名嫖客。当夜,该嫖客和孙某发生关系时,被夜巡民警抓获。3天后,“拉皮条”的周某在一家网吧被抓。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欢迎您访问 福建亚轩律师事务所网站   闽ICP备12024329号 制作维护:南平元九网络  网站管理

    福建亚轩律师事务所网站 福建闽北(南平)律师:南平律师 邵武律师 武夷山律师 建阳律师 建瓯律师 光泽律师 顺昌律师 浦城律师 松溪律师 政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