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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天然漠视宪法的民众  只有漠视民众生活的宪法         ★★★
没有天然漠视宪法的民众  只有漠视民众生活的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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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律师网 点击数:2801 更新时间:2005-01-18 01:05:00

没有天然漠视宪法的民众  只有漠视民众生活的宪法


  武汉大学法学院周叶中教授在题为“宪法与公民生活”的演讲中提出了“宪法是公民的生活规范”,“宪法的权威根源于公民的生活”等新观点,得到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许崇德教授的高度评价。

  周叶中教授在演讲中说,我国的宪法仅仅被理解是政治法,与我们公民的生活并没有太直接的关系,我们的宪法被看成了可望而不可及的神坛之物。我们的宪法说起来重要,其实可以不要。这说明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的宪法权威不高,作用不大,我们的宪法还没有能够真正的走向社会,走入公民的生活。

  周教授指出,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中国的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地向前推进,我们党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针。党的十六大进一步强调,共产党要坚持依法执政。这就告诉我们在如何执政的问题上,我们已经从过去的以政策执政转移到依法执政上来。

  没有天然漠视宪法的民众,只有漠视民众生活的宪法。周教授认为,只要我们的宪法在现实生活中能够适应人民的需求,能够使人民的根本利益、合法利益得到有效的维护和保障,那么我们的民众一定会拥护我们的宪法,我们宪法的权威,就有了真正的民意机制。

  当有人提问“宪法将来是不是可能要发展趋向司法化,或者具有司法性。”时,周非常自信的回答说,宪法的司法适用应该是必然的结果。如果我们的宪法强调它也是法律的一种,那么可诉性是法律应有的一种基本的特征。所以,让宪法进入司法程序,或者说宪法的司法诉讼是中国宪法的一条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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