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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发生的影响中国社会文明法治进程的十起重大事件         ★★★
它们将可能影响中国社会未来文明发展的走向——简评2004年发生的影响中国社会文明法治进程的十起重大事件
副标题:
作者:杜兆勇、张星水 文章来源:中国法律资源网 点击数:3481 更新时间:2005-01-26 15:54:16
序言:在2004年的岁末钟声即将敲响的时刻,我们遴选了下列十起2004年度发生在中国大陆的涉及社会法治文明进程的典型事件,试图从中窥视一下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之中的种种变数和演化轨迹,借以沟通信息、期成共识、启示未来。总体而言,2004年是平静但不乏激越的一年,也是平凡但不乏奇崛的一年。在2004年的沉闷氛围的表象之下,孕育着中国社会摆脱危机和平稳转型的沥血奋斗,政府经受了考验。民族未来的命运需要每一个国民的共同创造,现实和理想碰撞,困惑与机遇交融,担当与希望同在。我们作为崇尚理性和法治的中国公民,既不悲观,也不盲从,我们提倡用客观的视野去冷静地观察、判断这一年来所发生的一切,从中得出一个理性的结论、积极的看法,从而为2005年的来临孕育一个新的希望。社会安定和谐与人民生活幸福始终是13亿全体国民的良好愿望与共同诉求,愿仁慈的上帝保佑中国平安!

1、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召开,执政能力坚挺和谐社会轴心 

走过了一条从革命党到改革党再到现代化政党的演变轨迹,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逐渐认识到执政地位的获得意味着执政党不仅是一个阶级的政党,更是全体国民利益的代表,或者说是全民党,与全体国民构成一种新的契约关系,就是说执政党要从抽象的“为人民服务”走向具体的“为全体国民效劳”。这是一个历史性转变,所以执政党提出要加强执政能力,“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意味着中国式的“民有、民治、民享”,这实际上是中国共产党尝试与国际上一切现代政党的渐进接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可以相信,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有能力成为建立和谐社会的轴心力量。在这次会议上,我们看到国家军队统帅权的和平移交;在这次会议上,我们看到执政党的工作紧紧围绕国家工作的重点,执政党的决策民主化制度安排正在有步骤地加紧进行;我们还看到执政党正在空前加强内部治理结构,执政党内权力正以加大监督力度为指向不断走向均衡配置状态;我们还能看到执政党逐渐从以纪律治党到以法治党的积极变化。无庸质疑,中国共产党目前是我国政治力量的头家,从党治到治党,党逐渐在法治轨道上演变成为各种政治力量的行为表率,成为社会力量的中坚。执政党从一无所有到无所不有再到一无所有而又无所不有,这是一个脱胎换骨的变化,执政党正在努力成为一个相对开放体系的公共利益集团,这从十六届四中全会可以看出端倪。 

2、《宪法》人权法案给立法奠定了一个永恒的命题 

2004年4月,在以执政党中国共产党为主导的修改宪法的过程中,私产和人权赫然入宪,人权开始获得宪法承认,成为中国法治史划时代的里程碑。纵观世界,人类宪政史莫不以人权为肇始并与人权相伴行,因为宪法是一部保障人权的契约,是一国之中最重要的契约,是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契约。在中国,人权不以个人权利保护的人权法案的面目单独集中体现,而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入宪,是典型的渐进式修宪道路,虽姗姗来迟但却顺应历史潮流,标志着我国政府权力无限超越和遮蔽个人权利的历史开始发生转折。为了加快完成这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宪政学者以范亚峰、许志永、贺卫方、季卫东、秋风、滕彪、萧翰、王怡、李健、杨支柱、陈永苗、张祖桦、刘军宁、王俊秀、王克勤、朱学勤等33名人士为代表,集思广益提出了一个较为系统的、具有创见性和预见性的、充分考虑中国国情和世界潮流的中国式“人权法案”,对宪法修正案中的人权条款的细化和落实、对宪法权力司法化、对下一步宪法修改、对宪法法治精神的提高与完善都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这部“人权法案”虽然尚不为世人所共知,但是,一经问世,便具有了历史文本价值,它代表一种理性的力量,更代表一种知识体系和价值判断,使13亿中国公民感受到了一种来源于民间,更来源于现实的法治力量,它是一个民族在个人角度的一次人道解放,它使我们古老的国家诞生了新的思想边疆。目前,“人权法案”的影响尚不能说广大,但它是一个焦点,是一个民间精英与国家和世界寻求平等对话的接点。 

3、《南方人物周刊》50个公共知识分子横空出世,“以吏为师”还是“以士为师”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

“以吏为师”还是“以士为师”?此博弈演化过程,印证人类的历史其实是君主无限权力让位于普适价值真理的历史,人类文明的理性代表是群体知识分子,人类的演进其实是知识的积累和演进的过程,知识的创造和传递是生产性的、交换性的和具有可持续发展性的,大大不同于权力的稀缺性、垄断性和不可替代性。现代社会其实是一个法治社会、一个权利社会、一个知识社会,是一个信息社会,我们可喜地看到,作为知识的活的载体知识分子(传统话语称为士)尤其是位于其中精英层面的公共知识分子获得了空前的荣耀,因为他们不再是皮毛,他们不再仅仅为一个阶层服务,他们是全社会的智者,他们是公共利益的看门人和守护神,虽然他们和政府的是同心圆,但是他们和代表公共权力的政府,发挥作用的半径不一样,这就是公共知识分子和政府关系的全部秘密,这在发达国家已经成为一种常识。但是在中国最要紧的就是进行常识性的启蒙,《南方人物周刊》作了一件不平凡的大事,就是以刊物立场推出中国公共知识分子50人名单。虽然,这个名单并不是尽善尽美的,而且颇多遗珠之恨,但是它毕竟标志着中国几千年来“以吏为师”的历史,开始自然而然地走入一个“以士为师”的新时代,即一个知识时代,知识分子中的精英即公共知识分子开始成为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之外的一种新生力量,并且是作为社会一切力量的智力储备发挥作用,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规律,因为它和市场经济有着天然相容性,并且是共生的,和市场具有许多共性:公平、公正、公开。在这50人的名单中,我们可喜地发现了几个法学家的身影:平生只向真理低头的江平教授、贺卫方教授、张思之大律师和青年宪政学者王怡。这无疑说明伴随着知识的增长,法治的力量在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作用呈现出与知识增长的正相关性,社会运转的规律在社会知识结构发生变化后显示:“以吏为师”的人治时代已经是“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
 
4、《南方都市报》案与报业精英的命运悬念

今年的新闻界难忘一件大事,这就是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南方都市报》案。目前,本案的两位主要当事人喻华峰和程益中,一个身陷囹圄,一个无罪释放。《南方都市报》是一张发誓“办中国最好的报纸”的媒体,这张诞生在中国改革开放前沿、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广州的报纸,开始向现代传媒靠拢,开始向传媒产业化靠拢,它是领先于时代潮流的理念先进的报纸,它有一个高级职业经理人,他其实更应该叫做创业者或者叫企业家,他就是喻华峰;它还有一个杰出的报人,和百年中国最有价值的文人之一陈独秀是同乡,他就是出生于安徽怀宁的程益中,在《南方都市报》事件爆发前,他作为主要人物创办了中国另一家理念进步的报纸《新京报》,并且出任总编辑。在这次事件中,喻华峰个人几乎勇敢地承担了所有加于其身的“罪名”,喻华峰显示了悲壮的人格精神,这种人格精神已经在当代中国久违了,在当代中国文人中久违了。《南方都市报》出事了,喻华峰、程益中出事了,像2003年的孙大午事件一样,所有的公共舆论几乎都是一边倒,学者们的声音,尤其是作为给市场经济订立规矩的法律学者和经济学家的声音是那样的一致,他们是江平、王家福、贺卫方、茅于轼、樊崇义、张思之、储怀植、陈兴良、曲新久、许志永、许兰亭、顾则徐、杨支柱、王振宇、昝爱宗等人,均不认为喻华峰有罪。在一个正式的司法审判可能出了问题的时候,学者的声音划破夜空,告诉人们非正式的良心审判和道德审判:俞华峰无罪;而且,他是一个媒体运营英才,他是一个报业先驱。目前对于他的法庭审判标准远远落后于市场经济的价值判断,这使他遭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这也是这个特定历史时代的法治悲剧。 

5、四川汉源风波,解决方案从传统刚性走到理性怀柔 

中国从传统社会转型到现代社会的过程中,必然伴随着一系列矛盾冲突的解决。这些矛盾和冲突也是一种社会危机,这种危机爆发的规模、频率都有越来越升级的可能。如果解决这种危机的方式仍然使用传统的刚性压服和以暴易暴的手段,那么危机不能有效克服,即使暂时压服后,极可能导致灾难性的后遗症,中国社会必然又会回到传统社会,二十多年改革开放的成果将被毁于一旦,整个社会可能会陷于无序和混乱状态,丛林法则将取代还很不成熟的法治和市场规则。四川汉源事件的爆发是中国社会解决此类危机的一个分水岭,正是从对四川汉源事件的解决中,我们看到传统的解决手段已经显示了带有弊病的一面,迫使我们思考新的对策,以免社会局部的对抗和冲突进一步升级。四川汉源事件参与民众的规模和数量都是改革开放以来所罕见的,人数达到几万之众。事件起因很简单,这些民众是修建一个电站所造成的工程移民群体,但是他们认为未能充分享受建站的好处,相反自身利益却受到了很大损害,因而突然自发地出现了群体性事件,他们真的是没有组织者的,正因为没有组织者,才会导致如此的混乱局面,政府无法找到谈判对象,不得已只好付诸强力,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局面控制下来。随后,政府总理温家宝声明如果不把移民安置好,电站就不会开工,这使移民受到很大安慰。这个事件爆发后,一批公共知识分子立即站出来说话,试图建立起一种新的协商对话机制,取代那种暴力对抗、强力弹压的模式,通过柔性方案解决事端,成功化解民间积怨,从而在走向现代化的中国社会里彻底改良乃至根绝产生暴民政治的土壤。可以形象地讲:中国社会再也不需要李自成、张献忠之流的暴民和流民头子,他们只能给社会的繁荣和稳定带来无序动荡和致命毁灭,中国需要的是李鸿章、张之洞之类的具有新思维的股肱改良大臣和康梁维新之辈的制度改革精英,告别革命,继续改革。

6、东方公益在行动,法律也是弱势群体的维权武器 

东方公益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创办的东方公益律师事务所的简称,这家律师事务所因为举办2004年的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公益诉讼国际研讨会而为更多人所知。这家官办机构是中国第一家主攻公益诉讼的律师事务所,其活动和中国社会的转型密切相关,是促使中国社会从臣民社会走向公民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中国在改革开放前基本上是一个缺乏社会公益组织的传统国家,一切都是国家说了算,要使用正常的手段,在这个国家造成一种社会组织从无到有的局面,就必需在市场、政府之外寻求和拓展公益生存的空间,公益生存的空间就是不断将政府无力、市场无效的空间放大整合为一种积极稳定健康的力量,使这种力量有秩序、有组织地生长为一种良性生态,可以在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之外,创造一种新的诉讼方式,这就是公益诉讼。这也是一种法律援助行动,使政府承担起法律的完全责任,事实上彻底改变了法律仅仅是强者武器的格局,使法治获得社会一切力量的支持。换句话说,就是彰显法律的公正,使法治社会和一切正义力量进行互动,这样的法治必然包含对弱者的救济,这刷新了我们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解,也是对人类法治文明新的认同。我们高兴地注意到东方公益在夏勇教授的支持下和肖贤富教授、徐卉博士等人的共同努力下,正在为寻求法律公正和社会正义进行着不懈的积极探索。 

7、《人民法院组织法》学者(贺卫方、樊崇义两教授)建议稿,彰显“法官独立”和将来拟取消“人民”之说 

贺卫方和樊崇义两位法学家应最高人民法院之邀参与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工作,两位教授都强调了制订“法官独立”司法原则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他们同时提出要在人事、财务方面给法院以独立地位,这样有助于中国加快司法改革的进程。另外,两位学者也委婉地表示“人民”其实只是一个政治概念,而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人民一词早已在国际社会被异化、被空心化、被边缘化了,已经变成一种抽象的政治符号,所以在贺卫方、樊崇义提出的《人民法院组织法》学者建议稿中,提出在时机成熟的时候可以考虑去掉“人民法院”前边的“人民”二字的建议。其实,在后集权社会的中国,无论在立法、行政还是司法方面都存在着巨大的改革增量空间,长期以来,在以江平、罗豪才、应松年、王家福、王利明、贺卫方、梁治平、巫昌祯、樊崇义、夏勇、夏家骏、杨立新、袁曙宏、徐显明、姜明安、马怀德、张树义、毕玉谦、陈光中、陈瑞华、陈兴良、陈卫东等为代表的一大批法学知识精英,在推动立法、司法改革方面付出了大量辛劳。透过最高人民法院邀请学者提出立法建议稿,可以察觉出这是体制内外互动的积极信号。最高法院的这种姿态比起那些将部门立法权牢牢掌控在自己手里,并且是秘密立法迟迟递交人大审议,而且暗中希图人大不要对草案进行哪怕一个字的改动的个别国家机关来说,无疑是一个长足的进步。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到法律上人人平等,对打破当下中国国家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法律化的恶性循环,具有重大意义。当然,从部门自己立法到尝试有限度的鼓励和部分采纳学者建议,在中国还具有相当大的不确定性,因为普通公民并不知道哪位学者真正的具有这方面的专长,因为普通公民并不知道哪位学者有参与过不良或落后的立法的记录,因为普通公民更不知道这种立法的程序究竟如何进行,这种程序是否具备公平、正当、公开的要素。不过,不管怎么说,学者被允许公开参与立法,学者公开表达自己的立法思想,这已经是一个不小的进步,虽然这个进步目前尚经不起严格的挑剔,但是,我们愿意以宽容的心态面对它、鼓励它。 

8、一次涉案标的额最大的民告官诉讼 —— 陕西民营油田诉陕西政府案,究问国家战略物资

陕西民营油田突然由地方政府宣布收归国有,感觉像一颗炸弹将市场经济炸回到计划经济,陕西老革命根据地的天又变得鲜红鲜红了。陕西油田民营化具有其历史演变的必然,当年曾出任过石油部长的康世恩国务委员针对陕西油田储量不高、地下石油储量分布不均的实际情况,作出陕西油田由民间开发的指示,这是比较结合实际的高端指示。近二十余年来,陕西民营油田的民间资本一步步、一点点经过艰苦的积累和创业,使多数油井企业逐渐取得了不菲的经济效益,在此过程中和当地农民也共同取得了双赢,并使地方政府的税收有了大幅度提高,这本来是一个大好局面,却突然遭遇陕西地方政府一声令下:石油属于战略物资,立即收归国有。这样的政府行为立即引起了民间的强烈反弹,伴随而来的是群体上访、强力压制、监控抓捕,反而使问题复杂化。这时,两个民间维权人士——朱久虎律师和法学者李智英出面,把上访转换成法律行动,使地方的局势很快稳定下来。他们作为集团诉讼的代理人开始运用法律手段为陕西油田民营企业维权,彻底搞清了什么是战略物资;什么是政府行为的合法性;什么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为什么有效率。这样一次市场经济和法治理念的洗礼,终于使陕西地方个别领导人的态度和位置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使民营油田依法维权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这是私权和公权的一次激烈对抗,在拉锯过程中将逐渐形成私权主导市场的合宪法则。 

9、学者胡星斗公开建议废除户籍制,重提违宪审查 

胡星斗是北京理工大学教授,是中国问题学的创始人,他围绕中国问题学建立了庞大的理论体系,堪称博大。胡星斗成功破译了中国社会的许多密码,比如崇尚暴力、权谋等等。他是一个经济学教授,近年研究有向社会学转变的迹象,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这是中国社会转型的一种折射。中国社会农村城市的二元结构,与市场经济很不相容,其弊病日益凸显,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胡星斗以学者的敏锐,立即发出清醒的声音,通过《法治早报》的报道,使对农民不公的户籍制面临再一次检讨。其实胡星斗与于建嵘一样,常年跟踪弱势群体、关注社会不公,而胡星斗的研究更多带有公共决策色彩,于建嵘更多带有技术操作色彩,这是他们的不同之处。 事实上,农民、工人都面临一个成为公民的问题,也就是享受正常国民待遇的问题,正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下,胡星斗认为户籍制是违宪的,并向全国人大提出违宪审查的请求。胡星斗此前还曾就劳动教养制度提出过违宪审查等请求。另外,他还提出撤消乡镇等主张。当然,胡星斗的学术活动有时候还带有一些描述化的色彩,有时候还稍微缺少一点充分详实的论证过程,但是瑕不掩瑜,如果稍微补足的话,他将在未来中国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出更大的影响力,这是毫无疑问的。 

10、中国社会转型学术论坛创办,谈判机制在社会危机平稳转型过程中将完成理性一跃 

中国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演变,将使中国社会彻底告别古往今来的暴力转型模式,这意味着解决社会重大问题的方式将是以和平为主流的,谁能在这场竞赛中提出更多更好的解决方案,谁就将在对未来现代国家的构建中取得更多的话语权,这是一场公平的竞争。政府毅然拿出极大的勇气坦然面对这一切,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下,以周鸿陵、王建军、刘舒慧、古川等为代表的一批公共知识分子创办了中国社会转型学术论坛,这个学术论坛的宗旨是建立政府和民间的有效沟通管道,彻底改变中国几千年来官民之间直接对抗的格局,在政府和民众之间构筑一道防火墙和隔离带,屏蔽双方之间的巨大张力,缓解和降低政府和民间冲突的当量,善意理解政府政策和充分体谅政府难处,完整传递民间信息和巧妙化解民间怨气,负责任地、和平地提出理性、建设性、前瞻、务实的对策性建议,尤其重视个案研究,在量的积累的基础上,致力于为中国社会的平稳转型提供备选方案。现在中国社会已经进入一个风险社会或者叫高危时期,解决社会转型的个案数量在堆积到一定阈值的情况下,质量必须同时提高,全社会在利益重新分配的同时,应着重于公平规则的建立:市场提供效率,法律匡扶正义,政府确保公平,社会寻求公益,公民理性捍卫权利,以集13亿国民之力共同打造和建立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大同世界。愿上帝保佑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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