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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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北京法院网 点击数:5658 更新时间:2005-01-12 23:1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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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区别
当前,我国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兴办实业致富,群体或个人参与越来越多。但是人们对法律规定还不够熟悉,不清楚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有什么不同?
实际上,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是各不相同的两种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只需发起设立,无需募集设立,设立时不必发布公告。设立时所注册的资本也少于股份有限公司。按公司法的规定,以生产经营、商品批发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万元人民币;以商业零售为主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万元人民币;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人民币。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发起人要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投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按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外资有限责任公司指按照我国外资企业法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依法取得中国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人,可以是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也可以是其他法人或自然人。而外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人,只能是外国投资者,而不能含有任何我国投资者的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只要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就可申请登记成立公司。而设立外资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必须有利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并且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或者产品全部出口或大部分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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