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火车上摔下造成伤残 铁路部门赔付125万 |
副标题: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文汇报 点击数:2866 更新时间:2005-01-13 02:27:31 |
|
|
|
从疾驰的火车上摔下并严重受伤,旅客将相关铁路部门告上法庭,索赔206万余元。昨天,这件堪称“铁路客运索赔第一案”的案件已审结。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郑州铁路局襄樊铁路分局自愿一次性支付杨诚已经发生的医疗费、后续治疗费等赔偿费用共计69万元,其中不包括已支付的56万余元医疗费;而杨诚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2002年3月19日下午,武昌至襄樊的K776次列车行驶至随州和枣阳之间时,一个人突然从火车上摔了下来。40分钟后,一名巡道工才发现伤者并报警。因伤者伤势过重,当地医院求助武汉120空中急救,将其转至协和医院治疗。
据了解,这一案件致使郑州铁路局先后支付125万余元,创下该局人身损害赔偿最高纪录。■
|
|
|
|
上一篇文章: 质疑“有效投诉三次公务员被辞退”
下一篇文章: 云南:18周岁高中文化可自荐当陪审员 专家质疑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