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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图]《物权法(草案)》被搁置的前因后果         
《物权法(草案)》被搁置的前因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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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正义网 点击数:2510 更新时间:2006-02-12 01:08:38



物权法草案进入三审

    据称,在某次研讨会上,北京某大学一位教授以公开信的方式全盘否定了物权法。该教授的观点是,《物权法》草案违宪,是在鼓吹私有化。一位力推《物权法》的学者事后声称,“物权法让此人给搅黄了。”2006年1月中旬,有消息称:《物权法》草案已经被暂时搁置,“2006年,应该不会再提交全国人大会议表决通过了。”
 媒体报道
■ 《物权法》“难产”的原因
    《物权法》迟迟难以出台,反映了目前国内对于各种不同性质财产的地位,歧义极大。巩先生还面对一个绕不过去的坎,就是如何解释现实生活中屡屡发生的公权对于私权的侵占。
■ 姓资姓社争论困扰立法《物权法》出台再延后
   据《经济观察报》透露,1月12日,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扈纪华说,虽已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四审,但由于各方意见不能统一,《物权法》出台时间将被推迟。
■ 物权法草案还要深入研究
    自从“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物权法》草案2005年7月10日在全国人民面前亮相后,老百姓还沉浸在私有财产将有所保障的喜悦之中,法律人或者说是法学家之间却就一些立法的细节问题争论不休。
■ 《物权法》草案搁置?
    在刚刚过去的2005年,关于《物权法》草案的全民大讨论,被众多媒体评为重大新闻事件之一。但情况看来发生了变化。更确切的消息来自于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的一位委员,他告诉记者,《物权法》草案已经被暂时搁?..
■ 谁在导致国资流失 物权法叫停背后暗藏违宪之争
    名为“中国物权法疑难问题”的研讨会上,一封某教授的公开信成为与会专家声讨的“众矢之的”。甚至会后,很多专家愤懑地“达成共识”,“《物权法》很有可能让此人搅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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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评论
■ 争鸣:没有《物权法》,“要饭棍”都难保护
    ”看来他又要把法律范畴的财产保护概念引入到“姓社姓资”的老套路中去搅和。现实中那些经常发生在身边的事例,如普通百姓的私人住房以“城市改造”的理由,以“顾全大局”的名义被任意侵占;
■ 比《物权法》流产更可怕的
    被社会各界寄予厚望的《物权法(草案)》不可能在2006年3月的全国人大会议上表决,令诸多法学家扼腕。他们矛头直指一位北大法学院的法理学教授,正是他的一封反对此法的公开信,“搅黄”了物权法的表决。
■ 网友:物权法应当慎行缓行
    为此,我们必须在物权和债权二元体系之到一个新的突破口,并建立财产形式的一般规则。法律的制定要求证明自身的正当性和科学性,以及对可以预见的未来所带来的利益和前景。
■ 《物权法》要处理好与宪法的关系
    而如今的《物权法》,改革已经到了应该反思的时候了,与以前民法通则的形式有很大不同。到了今日,以土地拆迁和国有企业改革等领域为主的改革,都在宪法人权低线以后的。
■ 从“违宪”之争说开去——致巩献田的一封公开信
    任何企图阻挡历史前行车轮的人——无论他的动机是高尚还是卑鄙——最终的命运必然是:前者多数悄然地滚入历史的垃圾堆,而后者则注定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这句话既是对巩教授说的,也是对我自己说的。
■ 巩献田先生的良苦用心
    巩先生及其支持者的存在提醒我们,要确认改革市场化的方向任务艰巨,不仅如此,要让一些人回到正确的逻辑轨道上来,都是非常不容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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