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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治安新法首日遭遇“执行尴尬”         ★★★
治安新法首日遭遇“执行尴尬”
副标题:
作者:记者郑建彬 储白珊黄… 文章来源:福建之窗 点击数:2759 更新时间:2006-03-02 22:20:56
【核心提示】

  昨日起,《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同时废止。

  福州110指挥中心传来的消息称,宠物扰民、噪音扰民的报警量昨日明显增加。

  福州温泉派出所适用治安新法,对一批吸毒人员分门别类进行处罚,这起案件也成为我省公安机关适用新法处理的第一起案件。

  执法一整天后,福州许多基层民警表示,治安新法的很多条款缺乏司法解释和操作细则,所以不知道该如何执行,目前只能停留在书面上。

  对于基层民警的困惑,我省公安机关正在考虑结合执法实际,以及我省的具体情况,出台一些操作细则。公安部新闻中心则表示正在考虑出台司法解释。 



按照治安条例,对这伙吸毒者的处罚是一刀切,治安新法则要求对每个人分门别类进行处罚

  【新法首日】之案件分析

  审理瘾君子全省第一案

  时间:昨日凌晨1时左右

  地点:福州六一北路“星光灿烂”迪吧

  事件:温泉派出所民警在这里抓获一伙吸食摇头丸、K粉的年轻男女。经省公安厅认定,这是我省公安机关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第一起案件。

  这伙涉案人员都是20多岁,警方进行尿检后,详细询问每个人的吸毒情况,以及在这起吸毒案中扮演的角色。一位警察说,“从来没有询问得这么仔细过,嫌疑人供述的每个细节,都可能影响到具体量刑的轻重。”

  解读:原来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对于吸毒人员只有笼统的规定:吸食鸦片、注射吗啡等毒品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而在治安新法中,对吸毒情况作出了分门别类的详细规定:如果是向他人提供毒品的,注射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等,要处以10日至15日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对于情节较轻者,则只要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此外,治安新法还特别规定了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和注射毒品的处罚方法,要处10日至15日拘留,并处500元至2000元罚款。

  警方介绍说,原来的条例基本上就是一刀切,没有考虑到吸毒者的具体情况,治安新法则要求根据细化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新法首日】之民警困惑

  看起来很清楚,执行起来没法做

  昨日,记者采访了福州一些基层派出所的民警。他们表示,治安新法实施第一天,感觉新法的确比原先的条例更公平,更人性化,但其中很多条款缺乏可操作性的执法细则,目前还只能是停留在书面上,“看起来很清楚,执行起来就不明白了”。

  夫妻吵架算不算是扰民

  一位民警介绍说,昨天一大早,就接到市民报警,称隔壁夫妻不知道为什么大吵起来,断断续续吵了一个晚上,吵得他整夜睡不着觉,“这应该属于噪音扰民吧,治安新法应该能对付吧?”

  这下民警犯难了,治安新法第58条的确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夫妻吵架算不算是噪音扰民呢?民警打电话给环保部门,商量了半天也没有答案。

  这位民警说,最近很多市民反映噪音扰民的问题,给执法出了好多难题:噪音扰民究竟该怎么界定,到底是按时间算,还是按分贝算?如果按时间算,是不是白天的噪音都不用管?如果按分贝算,究竟多少分贝可以算是噪音?

  福州某派出所碰上这么一件事:居民半夜投诉附近工地噪音扰民,民警赶到现场后,工地马上把机器统统关掉了。民警想要按治安新法处罚,工地负责人叫民警拿出证据来,民警最终没有开出罚单。

  “证据?证据只有耳朵啊,”这位民警说,“处理噪音扰民,我们没有环保部门专业,按治安新法必须要管,究竟该怎样调查,怎样取证?这些问题没有细化解决的话,想要罚款心里还真有点虚。”

  狗咬人是放任还是驱使

  昨日,市民黄先生打进本报新闻热线,说邻居养了一条宠物狗,客观地讲这条狗很乖,平时不叫也不闹,但他的女儿以前被一只野狗吓过,每次看到邻居遛狗就大哭,有一次因为躲狗还摔伤了,“这算不算宠物扰民?我该不该报警?”

  根据治安新法第75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驱使伤害他人的,依照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规定,可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记者就这个问题,询问了几个派出所的10多个民警,每个民警都答复“不知道”。

  一位民警说,福州曾发布养犬令,说明是可以养狗的。黄先生邻居养的狗好像并不扰民,但它的存在的确让黄先生的女儿受到惊吓,两者之间无法权衡。

  一些民警还说,治安新法对宠物扰民的确规定得很清楚,分成饲养、放任和驱使三种情况,但具体到民警处理一起狗咬人的案件,能说得清狗主人是有意还是无意吗,“总之看起来觉得很清楚,操作起来就不明白了”。

  民警还觉得“扰民”的具体界限确定不明确,“遛狗时留下粪便算不算扰民?在社区里遛狗算不算扰民?”

  什么样的短信算是黄段子

  “一男子跑到饭店问小姐摸摸多少钱?睡觉多少钱,遭暴打,问了半天才闹清楚是口音惹的祸,他问的是小姐馍馍多少钱,水饺多少钱。”

  一位姓林的读者给记者转发来这么一条短信,问这样的短信算不算是黄段子,要不要被警方拘留?

  治安新法第42条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其它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对于黄段子,一些派出所民警说,打击淫秽短信当然没错,但到底什么才算是黄段子?现在很多短信都在打擦边球,比如说上面这条短信,说黄又不黄,说不黄又有点黄,不知道该不该管。

  还有一些民警提出,是不是市民发送过黄段子,就要马上抓回来拘留?很多市民发送黄段子都是出于搞笑的用意,同时也可能干扰别人的生活,不知道该不该管。

  对于江苏对于治安新法推出的“发送3条黄段子就可能被罚”的解释,一些民警也表示不理解,“黄段子大多是群发的,发送给三个朋友就要拘留、罚款,实在有点不近人情”。

  你能从乞丐身上掏出罚款吗

  昨日,福州周女士打电话报警,说路过五一广场时,一个乞丐强行抱住她的大腿,怎么都挣脱不掉,最后只好掏了5元钱了事。民警赶到现场后,这个乞丐已经不见踪影。

  对于这种强行乞讨的情况,很多基层民警称治安新法的相应处罚条款“其实根本没有效果”。

  按照治安新法的规定: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位民警解释说,强行乞讨的人根本不会理会拘留、警告这些手段,抓起来根本不会有任何处罚效果。至于那些胁迫、诱骗、利用乞丐的人,往往也是一副乞丐的模样,根本不怕拘留、警告,每次想要罚款,浑身上下就那么几块钱,你说该怎么罚?

  【新法首日】之公安说法

  问题赶紧上报拟出司法解释

  昨日,福州一些基层派出所所长告诉记者,治安新法虽然已经开始实施,但的确还有一大堆问题没有解决,新法的一些条款也没有细化,民警实际执行中很难操作,所以一些条款还只是停留在书面上,大家都想着先看看别的派出所怎么做,然后再参照执行。

  对此,省公安厅有关人士表示,目前我省公安机关的工作重点,放在加强宣传治安新法上,各地组织民警走上街头,深入社区,向群众宣传新法的具体规定,同时各地还联系电信部门,向群众发送了百万条短信,告知“治安管理处罚法3月1日起施行”。

  对于民警执行治安新法的困惑,这位相关人士称,治安新法刚刚实施,肯定会有一个磨合的过程,我省公安机关正在和各相关部门联系,正在考虑结合执法实际,以及我省的具体情况,出台一些操作细节,以便民警能把新法落实到实际执法中。

  记者还电话联系上公安部新闻中心。有关人士称,治安新法是一部法律,所以不可能把宠物叫多大声才算扰民写进去。昨天是治安新法实施第一天,以后还会陆续碰到一些问题,公安部已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把执法过程中的问题上报,集中进行研究解决。如果有一些问题无法解决,不排除报请相关部门研究决定,出台治安新法的司法解释。

  【新法首日】之出警花絮

  互相出考题

  ———偷开他人机动车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罚款500元以下……

  ———不对,那是关于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罚……

  昨天,记者发现温泉派出所几个中队长,利用出勤前的一段空闲时间,互相出题考对方,题目都是关于治安新法的内容,尤其是新增条款和处罚方式。

  随身带着法

  昨日一大早,茶园派出所所长成福忠就掏出一本新治安法,告诉所有民警,“从今天开始,都得按照这里面的条款进行处罚,否则民警要负责任的”。

  成福忠还说,“我看了几遍,觉得执法过程中肯定会碰到一些问题,大家开会的时候尽管讨论,有问题我统统记下来反映给领导解决。”

  记者在茶园派出所看到,几乎所有民警出警之前,都会带上一本治安新法。一位民警说,“这么多条款容易混淆,执法的时候千万别搞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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