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万年历 | 福建南平律师查询热线: 13905092639 18105996969
0599-8619797
欢迎登陆闽北第一个律师服务网站福建亚轩律师事务所      亚轩律师真诚为您服务      欢迎登陆本站查询闽北律师    
您现在的位置: 福建亚轩律师事务所 >> 胡雄善律师在线 >> 资讯时空 >> 媒体文摘 >> 正文
[延平]骨龄鉴定小了四岁 少年刘某被无罪释放         ★★★
[延平]骨龄鉴定小了四岁 少年刘某被无罪释放
副标题:
作者:记者阮友直 实习生 魏…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 点击数:1922 更新时间:2006-03-12 10:56:46
    本报讯  省妇幼保健院出具的一份“骨龄鉴定”,让南平少年刘某的年龄足足小了4岁。昨日,南平市延平区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一份检察建议,对一起泄愤投毒案进行撤案,少年刘某被无罪释放。

  2004年3月3日,延平区一山村里,自来水突然冒出怪味,经警方调查,是17岁少年刘某因为和邻居之间的纠纷,把农药“六六粉”投放到引水管道里。

  讯问过程中,检察官发现刘某不论是外表、言谈、举止还是作案动机,都不像17岁,怀疑刘某的出生日期弄错的可能性极大。

  刘某的父母称,在申报户口时,奶奶误按刘某哥哥的年龄给报了,错了4岁,一直没有改过来。经过请示,检察官决定对刘某进行骨龄鉴定,结果认定刘某的年龄是13岁。检察官怕鉴定出现误差,又委托公安机关到省妇幼保健院申请测试,测试结果和上一次的完全一样。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欢迎您访问 福建亚轩律师事务所网站   闽ICP备12024329号 制作维护:南平元九网络  网站管理

    福建亚轩律师事务所网站 福建闽北(南平)律师:南平律师 邵武律师 武夷山律师 建阳律师 建瓯律师 光泽律师 顺昌律师 浦城律师 松溪律师 政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