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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开发商骗贷7.5亿元续:歌手屠洪刚卷入其中         ★★★
北京开发商骗贷7.5亿元续:歌手屠洪刚卷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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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记者 陈俊杰 文章来源:新京报 点击数:1745 更新时间:2006-07-08 18:06:03

五名被告被控合同诈骗

除了邹庆,昨日受审的还有华运达公司职员雪卫星、王育红和华庆时代公司(由邹庆实际控制)董事局主席助理余建三和职员聂萍。

上述人员被控在2000年12月至2002年6月开发森豪公寓和华庆公寓期间,伪造257份虚假购房者收入证明和首付款证明,签订虚假商品房买卖合同,从中行北京分行骗取个人按揭贷款7.5亿。由于公诉机关将华运达公司也列为被告,该公司一名副总出庭接受质询。

公诉机关认为,华运达公司及五人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老总自称不管公司经营

昨日庭审,邹庆落座后的第一句话是“我觉得这应该是民事案件。”他认为,公诉机关不应按照刑事犯罪追究自己责任。

面对有关森豪公寓项目如何运作的询问,邹庆一连用了10多个“记不清了”来回答。邹庆说,自己只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售楼、审查购房者等工作都有具体人员负责,自己不参与也不过问。甚至对楼盘价格、购房者身份、首付资金等企业核心问题也不管不问。

“公司不是你的吗?你怎么什么都不管?”公诉人质问邹庆。“我要是管得好,就不会坐到这儿(法庭)了。”邹庆苦笑着说。

银行行长自称不懂按揭

随后受审的雪卫星和余建三的说法与邹庆几乎一致,都说不知道虚假购房之事。两人分别代表开发商在森豪公寓和华庆公寓售楼协议上签字,但两人均称“秘书拿来我就签,签的是什么我不知道。”

“为什么让你签字?”公诉人质问。“我怎么知道,你去问邹庆!”余建三不耐烦地说。

余建三曾任北京市城市合作银行展览路支行行长,1998年因非法放贷获刑。公诉人介绍,邹庆正是余建三非法放贷的获利者。2001年5月,余建三被假释,三个月后到华运达公司任职。

对于公诉人的询问,余建三也是一问三不知,当被问到申请贷款如何操作时,这名昔日的银行行长称自己对按揭不了解,“太专业了,我搞不清楚。”

法庭调查结束后,法官宣布休庭,决定今日继续审理。

届时,控辩双方将出具相关证据并质证。

■骗贷内幕

屠洪刚被指介绍多人虚假购房

其妻表示否认

公诉人介绍,257名虚假购房者中,三分之一是华运达公司员工,其他的人则是通过介绍人介绍来的。在公诉机关调取的介绍人名单中,歌手屠洪刚名列其中。

虽然余建三否认了解虚假购房,但被告人聂萍指出,余建三曾亲自找人虚假购房。

另一被告人王育红说,他们给购房者开具收入证明和首付证明。为了让虚假购房者显得更加有钱和按揭程序上无瑕疵,公司首先给购房者设立账户,由公司存入一笔资金,然后将账户存折复印件交给负责审查购房者资质的律师,第二天再将账内资金取出。

王育红说,作为回报,公司给予购房者一笔好处费。公诉人介绍,这些好处费在几百元至几千元不等。

据检察官介绍,屠洪刚介绍的多名虚假购房者均参与森豪公寓骗贷活动。

昨晚,记者致电屠洪刚爱人岳女士,希望了解屠洪刚是在什么情况下被卷入此事。岳女士称没有此事,随即挂断电话。记者立即二次致电,但电话被转移到移动秘书台。记者通过秘书台留言,但直到晚10时截稿时,未能等到岳女士回复。屠洪刚的经纪人凤尧小姐则称,由于联系不上屠洪刚,她无法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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