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31日电 8月1日起,一批法规和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正式施行,将对我国经济社会产生广泛影响。
国家出台条例统一调度黄河水量
为加强黄河水量的统一调度,进一步缓解黄河流域水资源供需矛盾,国务院日前通过了《黄河水量调度条例》,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专门设置“应急调度”一章,规定当出现严重干旱、省际或者重要控制断面流量降至预警流量、水库运行故障、重大水污染事故等情况,可能造成供水危机、黄河断流时,由黄河水利委员会组织实施应急水量调度。违反条例规定,妨碍、阻挠监督检查人员或者取用水工程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在水量调度中煽动群众闹事,将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丰胸、减肥电视购物节目8月1日起暂停播出
根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通知精神,自8月1日起,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暂停播出介绍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待有新通知后按照新规定执行。
通知要求,以医生、药师、专家等专业人士作为特约嘉宾进行健康讲座的,不得在此类节目中宣传治愈率、有效率;不得宣传未经医疗界普遍认定和采用的医疗方法;不得播出专家或医生与患者或家属现场或热线沟通、交流的内容。此类节目可以介绍特约嘉宾的身份、技术职称及其所在医疗机构的名称。除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设立的听(观)众咨询电话外,不得出现被介绍医疗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
住房转让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
8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
通知明确,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依法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但必须保证各税种计税价格一致。关于住房装修费用,通知明确,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在严格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同时,通知也明确,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9部门联合出台规定严禁尸体买卖
由卫生部、科技部、公安部等9部门联合制定的《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自8月1日起施行。规定强调严禁进行尸体买卖,严禁利用尸体进行商业性活动。
规定指出,除医疗机构、医学院校、医学科研机构以及法医鉴定科研机构因临床、医学教学和科研需要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尸体捐赠;使用完毕的尸体,由接受尸体的单位负责对尸体进行殡葬意义上的最终处理。需要入境或者出境对遗体进行殡葬的应向民政部门、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有关殡葬和出入境手续。
卫生部:灾害后24小时内上报救灾防病信息
为规范国家救灾防病的报告及信息管理工作,卫生部下发的《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试行)》要求,事件发生地所在的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为基本责任报告单位,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提供相关工作和技术支持。责任报告单位应负责确认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是否收到报告信息。初次报告除采用《国家救灾防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报告外,必须上报书面报告,时限为县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认发生灾害后24小时内上报。
补充耕地合格率较低的地区将被责令限期整改
国土资源部出台的《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自8月1日起实施。根据这一办法,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建设用地项目补充耕地合格率较低的地区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的,暂缓受理该地区的农用地转用和征地审批。
办法规定,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后,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同农业等部门按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的有关规定组织验收。通过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补充的耕地数量,不得少于挂钩的建设用地项目所占用的耕地数量。实施补充耕地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应当与被占用的耕地等级相同或者高于被占用耕地的等级,按照占用耕地面积确定补充耕地面积;确实无法实现等级相同,难以保证补充耕地质量的,应当选择等级接近的项目,并按照数量质量等级折算方法增加补充耕地面积。
两项规范完善国有土地出让制度
国土资源部出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将于8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范,以下6类情形必须纳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范围: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及有竞争要求的工业用地;其他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出让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依法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其他情形。
根据规范, 以下5类情形可纳入协议出让国有土地的范围: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外用途的土地,其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原划拨、承租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经依法批准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经依法批准的;出让土地使用权人申请续期,经审查批准的;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协议出让的其他情形。
国土资源部出台地图审核具体规定
国土资源部出台的《地图审核管理规定》8月1日起实施。该规定由国家测绘局负责监督执行,原《地图审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规定明确了地图审核部门:世界性和全国性地图(含历史地图),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地图,涉及国界线的省区地图,涉及两个以上省级行政区域的地图,全国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性中小学教学地图,省、自治区、直辖市历史地图,引进的境外地图,世界性和全国性示意地图,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涉及国界线的省级行政区域地图,省、自治区、直辖市历史地图(不涉及国界线),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性中小学教学地图,世界性和全国性示意地图,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交通部:禁止建设单位转包努力克服商业贿赂
为切实解决公路建设中存在突出的商业贿赂问题,8月1日起实施的《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必须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公路建设项目法人不得随意压缩建设工期,禁止指定分包和指定采购。
办法要求,交通主管部门要对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的信用情况进行记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投资公路建设项目的资金到位情况、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强调了对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等。
交通部:公路施工招标评标以合理低价法为主
交通部新修订的《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自8月1日起实施。办法包括了合理低价法、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和双信封评标法4种评标方法,同时规定以合理低价法为主,改变了过去以综合评估法为主的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取消了专家评分,最大程度地减少了人为因素对评标工作的影响。
保监会新规加强对管理层的制约与管理
保监会颁布的《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和《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将从8月1日起实施。
《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有三大亮点:一是拓宽了高管人员范围,把总精算师列为高管人员,认为总精算师也对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具有决策权或重大影响。二是加强了董事和高管人员在任职中的行为监管。如建立重要事项报告制,董事、高管人员在离任前应当进行离任审计等。三是强调对董事和高管人员的诚信要求。对于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任职资格的,保监会或各地保监局3年内将不再受理对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申请。
《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规定,代表机构受到中国保监会或其地方保监局3次以上行政处罚,或者从事、参与经营性活动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危害严重的,中国保监会可将其受处罚的情况作为其所代表的外国保险机构申请在中国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的审慎性条件予以考虑。
缺陷汽车召回管理范围扩大至全部载客车辆
自8月1日起,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实施范围将从目前的M1类车辆(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9座的载客车辆)扩大到全部载客车辆。
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对9座以上客车实施缺陷召回管理后,企业必须按照规定的要求建立车主信息档案系统、投诉信息收集反馈处理系统、质量信息决策跟踪系统、VIN系统;对于进口汽车,要求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VIN体系;企业还需建立缺陷汽车召回组织决策机构,由专人负责与主管部门的信息沟通与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