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再恨贪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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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石飞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3448 更新时间:2006-11-18 16:5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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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朋友两天前给我发来两条新闻,约我写一篇抨击贪官污吏的文章。其中一个说,安徽灵璧县公安局下辖21个派出所(或公安分局),有14个所长或分局局长的官衔是向县公安局长王建华买来的。王建华的用人路线是:谁给够了钱,就提拔谁。为此,王建华80余次受贿、索贿24万余元(11月14日《新华日报》)。另一个是说,深圳中级法院发生腐败串案,5名法官(1名副院长、3名庭长、1名退休法官)先后被“双规”或逮捕(11月7日新华网)。
一个县三分之二派出所所长的乌纱帽都是行贿受贿的结果,一个中院出5个腐败法官,这还了得!若是在过去,我肯定会热血沸腾,怒发冲冠,掷“标枪”,抡“匕首”。可是现在,我只有谢绝,因为我已经不再恨贪官。为什么呢?
首先,社会现实教育了我。近年来,反腐败斗争的声势日渐高涨,反腐败斗争的成绩一年比一年斐然。然而,党风政风民风总体上却未见根本好转。吏制腐败、司法腐败、学术腐败、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腐败大案、腐败窝案、腐败串案……从省部级到地市级、县处级、乡镇级,层层前腐后继,犹如“烧不尽的野草”,贪官污吏的“生命力”让人“审丑疲劳”,徒叹奈何。看来,百姓诅咒的唾沫水是淹不死贪官的,文人愤怒的“标枪匕首”是“杀”不绝贪官的,任凭反腐风暴横扫,贪官该怎么滋生蔓延还怎么滋生蔓延。既然如此,咱老百姓再“恨”、再“骂”、再“写”又有什么用呢?
其次,一则生活故事启迪了我。邻居请客,烧了条鱼,待到上菜时却发现鱼不见了,被猫偷吃了。于是,女主人抓住猫狠狠地掌嘴:“打死你个馋嘴的东西!”男主人则把猫放了,反倒怒斥女主人:“贪腥馋嘴是猫的本性,怪不得猫,全怪你没把鱼收好!”
反腐败斗争何尝不是这个理?权欲、利欲、色欲皆人之本性,如果没有强力的卓有成效的监督和制约,只要大权在握,我、你、他,我们、你们、他们,不管是谁,人人都保不准有可能沦为贪官,去搞权权交易,去搞权钱交易,去搞权色交易。在“人性恶”下,教育、信仰、道德、自律、誓言、承诺往往显得苍白无力,纵观万千倒台的腐败官员,哪个不都曾经信誓旦旦过,立志廉政勤政,鞠躬尽瘁为民?
所以,我不恨贪官,我只怨我们的制度在管束权力方面乏力,制约不住贪官的“贼心”、“贼手”。所以,我认为,如何改革和完善我们的制度,让当权者的“人性恶”得逞不了,想贪不成,这才是我们反腐倡廉工作的关键和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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