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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议新加坡的鞭刑         ★★★
闲议新加坡的鞭刑
副标题:
作者:管军军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797 更新时间:2007-12-11 16:57:44
一,鞭刑的规制
    新加坡是少数几个保留鞭刑的国家之一,新加坡的鞭刑制度源自英国殖民统治新加坡时的法律。在1948年,英国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在国内废除了鞭刑,而在新加坡人们则认为这一制度能对犯人起到有效的威慑作用而保留至今。
    1965年,新加坡获得独立,政治经济都获得了空前的自由。在法典中也正式出现了鞭刑的名称caning,而且实施面也扩大了很多,对于很多重罪轻罪,都要鞭刑伺候。1966年,为了打击当时的反政府标语,在公共场合涂鸦成了被判强制鞭刑的罪名之一。到1973年,必须判处强制鞭刑的罪名已经有约30种,随着罪名的增多,每年执行的鞭刑也从几十起上升到几百起而后又上升到上千起。新加坡政府在公开场合一直声明此举是为了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从1966到1971年三年期间,持械抢劫犯罪在新加坡上升了3倍之多,与其他小国家的问题一样,原因是黑社会的帮派的猖獗,为了抢占地盘,因为新加坡跟所有海外华人社区一样,在历史上就有帮派问题。打击的结果是,新加坡新政府宣称,据国际权威考证,新加坡政府是世界上暴力犯罪发生率最低的国家,甚至比丹麦、瑞士等社会关系和谐的国家还低。
    据新加坡官方政府公布的信息,新加坡鞭刑的行刑部位是罪犯裸露的臀部。受刑时,罪犯必须一丝不挂,以弯腰的姿势被狱警用结实的皮条牢牢绑在鞭刑架上,身体从胯部弯成90度,臀部高翘受刑。行刑的狱警体格健硕。所用的刑鞭由藤制成,事先浸泡在水中,非常有韧性。不同于竹竿,因为藤条更有韧劲,尤其是浸湿之后。刑鞭的长度和直径都有严格规定。刑鞭长1.2米,粗1.3厘米。形象一点说约有扫帚把那么长,成年男子的小指头粗细。在新加坡政府最近发行的一部预防犯罪录象片《决不去监狱》中,可以看出鞭刑架是特制的,整个刑架漆成蓝色,形状像两个顶部相连而底部分开约1米的H形架。底部还有一个由四根木头拼成的矩形木头底座,犯人光着的脚就嵌在木头底座里。在犯人被绑一侧的刑架上,有两根横梁(好象H中那一横,但有两根)。靠上的横梁上薄薄垫着一层垫子,垫子与裹着羊皮或者泡沫塑料的木头相似,横梁的高度可以调节,一般放在犯人腰部高度,这是让罪犯趴在上面的。靠下的横梁几乎着地,上面钉着两根四个环的短短铁链子,每根铁链子的另一头是一个D形的铁环,上面系着一副脚铐。脚铐由坚韧的黑皮革制成,不锈钢接口,宽约5厘米,使用时有细皮条使之牢牢缚住犯人脚踝。在刑架的另一侧,也有两根横梁,一根位置较高,是给刑架起固定作用的,另一根位置比犯人趴在上面的可调节横梁略底,上面连着两只与前文提到的脚铐相似的手铐,犯人在受刑时手被铐在上面。犯人手腕被铐着受刑时手还可以抓住这根横梁。新加坡法律规定,施鞭刑之前必须确定犯人无不可鞭刑的疾病。新加坡刑事诉讼法231(1)节规定:“鞭刑行刑,必须有狱医在场,并确定犯人的身体状况可以接受鞭刑。”狱医有权力随时终止鞭刑,他的职责还包括刑后验伤和治疗。” 鞭刑前犯人要全面体检,有高血压或心脏病等疾病者都可豁免鞭刑。但经有关新方资料显示,能够豁免的是少之又少。而且在行刑时,无论是1鞭还是24鞭,都是一次完成,若犯人中途昏厥,则停止用刑。每鞭间隔为半分钟。刑后数周内犯人一般都无法坐下,鞭刑的疤痕将是犯人终身的耻辱。许多犯人宁愿多坐几年牢,也不愿受1下鞭刑。根据新加坡刑事诉讼法第231条的规定,鞭刑的对象为50岁以下的男性罪犯。成年犯最多可判处24鞭,青少年犯(7岁以上,未满16周岁)最多以10鞭为限。对于女性新加坡的法律稍显偏袒,由于一定的生理和心理的构造,女性在肉体上的承受能力要明显低于男子,所以假如一男一女犯下同样的罪行,情节也完全相同,女犯只判监禁,而男犯在监禁之外还要判处鞭刑。
    
    二,难干的一件技术活
    对于行刑和中国古代秋后问斩等相似,新加坡监狱也会设立固定日子,对判处鞭刑的犯人统一行刑,在该日将被鞭刑的犯人被要求在鞭刑室外蹲成一排,排队等待行刑。根据受过刑的人的回忆,有的说一组有10个犯人,有的说有20个。据此算来,排号后的犯人要等很长时间,尤其是当前面有犯人被判15鞭以上甚至最高的24鞭时。漫长的等待无疑加深了犯人心中的恐惧和忧虑。旅行作家Bruce Lockhart,20世纪30年代初游览新加坡,曾参观监狱,他写道:“从监狱的一座建筑走到下一座时,我们都要经过由高墙围起来的长满草的狭长通道。草地一片嫩绿,宛如爱尔兰西岸。可是这里让人觉得与世隔绝——只露出窄窄一线天的高墙让人有一种毛骨悚然的不祥之感。这种设计不是建筑师的奇思怪想,它自有特殊的用途。这些厚厚的墙里经常回荡着鞭子的钝响和犯人的惨叫……从1890年开始,这个地方就被用于执行鞭刑和绞刑。”鞭刑的行刑方式也很特别,郭士力称:“行刑狱警的技术很高。不会有两鞭打在同一个地方。后一鞭会比前一鞭略高或略低,像机器般准确地在罪犯的屁股上整齐排列……我手下的小伙子们在练习时会用粉笔在假人的屁股上画上道——行鞭刑对出手时间和准确性的要求非常高,这与打高尔夫球道理一样。”在《迈克·菲受鞭记》指出:“有的狱警深吸一口气,转半个圈,准确出手并命中;有的助跑三步,借力出手;还有的喜欢原地出鞭。这都是行刑狱警的个人风格,就像(网球选手)有人喜欢发球上网,有人喜欢守在底线,有人打旋转球,有人截击扣杀一样。狱警可以挑选他们觉得顺手、便于发力的挥鞭风格,个人化的方式也能接受。” 受过鞭刑的男子是不允许在新加坡军队中服役的。但这对于有些国家的人来说,也许刚好给那些想逃避兵役的人提供了机会,受点眼前苦,换来一世安。往往,脸面不能不敢也不好意思承担的重任都交给了屁股来完成,屁股在一生中不能承受之痛苦不可谓不艰辛,真是祸福相依啊!。
    
    三,“迈克·菲”受鞭记
    鞭刑对肉体的痛苦没受过鞭刑的人是永远体会不出来的,有一本书这么描述到:“我闭着眼,咬着牙,等着第一鞭打下来。然后我听见‘劈啪’一声鞭响,血从我的身体里流出来了。那种疼痛无法形容,如果有比‘惨’程度更深的形容词,就该用那个词。”“ 如果我在受刑时没被绑着,我肯定会光凭两只手爬到墙上去。”这是第一鞭的感觉。“第一鞭打下来了……难以置信的疼,而我要挨5鞭。我全身只有头发不觉得疼。我当时觉得不可能更疼了,可是第二鞭更疼了。当时我真的觉得我要给打死了。到第三鞭,打得我一佛出世二佛升天,身子就是一团感觉到疼的肉。最后两鞭也是一样。” “我已经吓得抖动得像一片树叶。然后我听见鞭子呼啸,就像木板打在一面墙上。一秒后,我觉得刑鞭咬进了我的屁股里。我嚎叫、挣扎,好像一只疯了的动物。当时我想的就是‘跑’,如果我没被绑住,一鞭能让我跑一英里……鞭子一下一下抽下来,一分钟一下。有的鞭打在同一个地方了,把皮肤上的伤口撕得更大。有的犯人疼得小便失禁,有的昏过去了。最后一鞭打完,我头昏眼花,瘫在刑架上。我流血的屁股疼得直抽动,好像着了火。”这是一个不愿透露姓名的行刑犯人的自述。终于引起千层大浪,西方媒体因为迈克·菲事件而后狠,向新方发难,上面说道的“迈克·菲事件”是指1993年,在新加坡旅游的迈克·菲搞了一个恶作剧,在一辆私家车上喷撒油漆,然后又把西红柿,鸡蛋,奶酪等物扔在其他公共汽车上,并且砸坏了一辆车的车门和返照镜。不仅如此,他还偷盗了新加坡的国旗和公路上的一些交通设施。被抓住后,被一直以低犯罪率和花园城市著称的新方政府视为十分严重的行为,构成犯罪,必须施与鞭刑来惩治。随后新方法院就判处迈克·菲四个月监禁,罚款三千五百元美元,并鞭打六下,其中鞭刑属于附加刑。这个判决一公布,立即引起了美国人的恐慌,毕竟美国人被其他国家施行鞭刑是既不光彩的事,鞭刑,小人之刑也,这早已刻在了废除鞭刑的国家国民的心里,克林顿总统立即会晤新方高层领导,在总统的说情下,鞭刑被降至四下。在行刑的第二天,克林顿总统还耿耿于怀,一直宣称这种用鞭刑惩处一个异乡的人是“错误”的,然后,美国政府又向全国发出个紧急通知,对于去新加坡旅游的人品性必须端正,没有不良行为前科。老美对于新加坡的鞭刑也没有丝毫的办法。而这个不愿透露姓名的行刑犯人的自述无疑又像一根导火线激起了美国人心里的不满,接着铺天盖地的消息说着同一件事,新加坡的鞭刑制度被西方媒体批评为“野蛮”和“不人道”,西方煤体叫嚣着这是东方世界公然向西方社会挑战,是在挑衅西方的法律制度,虽然媒体这么说,气氛这么高涨,似乎想要把这个城市蒸发掉,可是十几年过去,它还好好的看着太阳的东升西落,丝毫没有要蒸发的气象,于是也只好作罢,西方世界对新加坡的鞭刑的耿耿于怀只好放在心里,包括那位赫赫有名的美国总统,但是这个血淋淋的描写又成为国际人权组织的重点调查对象。真真想不到这小小的一鞭,竟然鞭出了洲格,闹得满世界沸腾。虽然鞭刑的惩罚未免实在有些残忍,但却得到新加坡政府和本国人民的坚决支持。新加坡社会从不同情受鞭刑的犯人。当地的权威报纸《海峡时报》的一份民意调查显示,有九成以上的新加坡人认为应该维持鞭刑。调查同时显示,生活在新加坡感觉很安全的人高达99%,认为政府尽职维护治安的人达九成。于是,不管外面怎么说,鞭刑还是在新加坡光明正大的延续着,新加坡是世界上犯罪率最低的国家,是世界上有名的花园城市,但是最美丽的花常常有又尖又利的刺,冷不丁在你赏花时从花丛中飞出一只黄蜂,也就那么不小心的咬上你一口,你不要怨黄蜂的无情。
    其实世间万物,各有活法,鱼不飞,狼不泳,花不吼,象不小,你我不一样,也不呆板,这是民主,也是自由。正如一首诗描述的一样:“黄河啊,我虽不赞成你的泛滥,但我尊重你的‘择地而流’的自由,是开通疏导,而非截流。”理解了,就千万不要轻易惹怒黄蜂,否则归根到底遭罪的还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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