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万年历 | 福建南平律师查询热线: 13905092639 18105996969
0599-8619797
欢迎登陆闽北第一个律师服务网站福建亚轩律师事务所      亚轩律师真诚为您服务      欢迎登陆本站查询闽北律师    
您现在的位置: 福建亚轩律师事务所 >> 胡雄善律师在线 >> 资讯时空 >> 新闻集锦 >> 正文
受贿近70万南平原卫生局长获刑12年         ★★★
受贿近70万南平原卫生局长获刑12年
副标题: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东南快报 点击数:1564 更新时间:2005-12-17 23:26:52
    本报讯 近日,省卫生厅下发了《关于南平市卫生局原局长收受贿赂案件的通报》。据悉,南平市卫生局原局长李知文因受贿近70万元,获刑12年。

  据了解,南平市卫生局原局长李知文于1996年至2003年间,利用职务之便,和其妻子危香连先后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583745万元,美元2.75万元、英镑0.63万元及金饼两块、白金项链一条,白、黄金戒指各一枚。

  此外,据李知文本人交代,在其任职期间,还多次收受他人的钱款16.73万元(含他人为其支付的旅游费用1.16万元),及金手链1条、奥林巴斯相机2架、SONY摄像机1架、三星T408手机1台、太阳能热水器1台、数字电视机顶盒1台等。

  今年8月16日,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知文有期徒刑12年零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

  据有关人员介绍,李知文案涉及金额大、案发时间长、受贿事项多、权钱交易突出。李案发后,南平市第一医院财务科科长、总务科科长、基建办主任、药剂科科长因受贿问题也受到查处。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欢迎您访问 福建亚轩律师事务所网站   闽ICP备12024329号 制作维护:南平元九网络  网站管理

    福建亚轩律师事务所网站 福建闽北(南平)律师:南平律师 邵武律师 武夷山律师 建阳律师 建瓯律师 光泽律师 顺昌律师 浦城律师 松溪律师 政和律师